一种找到自我价值的心理疗法——价值澄清教学法
价值澄清(Values Clarification)教学法的基本前提是:任何人都没有正确的价值可以传达给其它人。这种教学法最早由瑞斯(L.E. Raths, 1966)和西蒙(S. B.Simon, 1972)提出来,主要目的是协助学生察觉并确定自己或他人的价值,在面对问题时,能有很明确的看法,以寻求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法。瑞斯等认为价值观念不明确的人,在生活上没有确切的方向,而且不知道如何运用时间,如果能够澄清个人的价值,才会朝向特定目的努力,并作出合理的思考判断。个人的价值观与其经验背景、思考方式等有关,其主观上的判断,不一定符合社会上的主流价值观点,所以学校教学进行价值澄清教学法,强调依学生个人的经验、思考、智能等,决定他所选择的价值,而不是提供既定的架构供其实行。
四个基本构成要素瑞斯等人在其名著的开头就强调应促进学生对价值的思考,并为之提出四大构成要素:
1、关注生活 使人注意到那些自认有价值的生活中的事物,如情感、态度、目的等;并注意到致使价值混乱和生活复杂化的一般问题。
2、接受现实 原原本本地接受学生的一切,包括观点、兴趣、情感等价值观,以使学生坦诚地表达自己,但并不等于赞成。
3、激发进一步思考 在接受的同时,鼓励学生进一步综合反省各种问题,鼓励他们(1)作多种选择,(2)更好地意识到个人珍视的东西,(3)更好地选择和珍惜日常的行为。
4、提高个人潜能 通过价值澄清,可以使个人正视思考个人的价值问题,能更好地整合他们的选择、珍视和行动,有助于澄清技能的发展和自我指导能力的提高。
理论功能
瑞斯等人指出,正是上述理论假设和目的的设计,价值澄清教学可以产生8个方面的德育效果:
- (1)使不良行为的强度和频率下降;
- (2)反叛和骚乱行为(如吸毒、课堂骚乱)减少;
- (3)自我概念、自信心提高;
- (4)具有较成熟的价值观;
- (5)学生学习风气日渐浓厚;
- (6)人际关系改善,盲目冲动减少;
- (7)缓和个人压力;
- (8)师生关系改善。
瑞斯认为价值形成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七个准则:
三个阶段与七个准则
(一)选择(choosing)
1、自由的选择。
2、从不同的情境中选择。
3、经过考虑后才选择。
(二)珍视(prizing)
4、重视和珍视自己的选择。
5、公开表示自己的选择。
(三)行动(acting)
6、 根据自己的选择采取行动。
7、 重复实施
从上述价值观形成的过程来看,价值澄清教学法,与传统的灌输或注入特定的观念不同,它给予个人更多选择的自由和机会,去思考判断并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因此,价值澄清教学法相当讲求民主精神,尊重每个学生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非单一式观念灌输。教师营造出开放、鼓励、接纳与尊重的教室气氛,也相信每个学生都有作选择的能力,价值是在经验、生活中经由个人自由选择后获得。
二、价值澄清教学法的教学过程价值澄清教学法的教学过程,可分成了解、关联、评价、反省四个时期:
1、了解期:
在于使学生了解所要学习或使用的相关概念,可以应用图片、统计图表、卡通、诗或画等引导或协助其了解,并鼓励学生提出自己所了解的情形与看法。
2、关联期:
指将了解期学过的相关概念,与正在学习的主题关联起来,再进一步澄清二者的关系。在关联期中,教师要利用价值澄清活动当作学习单元的一部份,引起学生的注意,又兼顾到第三期的准备。
3、评价期:
即是表达出对于情境、政策、事件等价值的接纳或偏好等。
4、反省期:
是指由学生反省个人所经验过的价值或感情,并公开表露与评量前面各期中他的喜好和情绪。前述三期主要是澄清个人的价值概念,反省期提供其自省的机会,使学生察觉到自己到底如何了解、思考、评价及感觉等。
从以上价值形成的过程,及价值澄清教学法的四个阶段来看,价值澄清教学法是透过教学活动的设计引导,提供学生选择的机会,形成个人主观认同与珍视的价值体系,进而愿意主动与公开表现,并将其付诸行动的一种教学方法。因此,在教学中,要应用各种技巧,并且透过所设计的活动实施。有关价值澄清教学法的各种教学活动非常多,有些非常精彩有趣,瑞斯等人(1966)便曾设计二十种活动,西蒙等人更编辑了七十九种活动之多。但归结起来,价值澄清法的活动型态,主要可以分为三类:(1)书写活动、(2)澄清式问答、(3)讨论活动。
三、价值澄清法争议价值教学法的最大特色是强调价值形成的过程,珍视个人选择价值的能力,这也是最令人争议之处。由于注重过程且尊重个人所选择的价值结果,往往容易偏重个人情感,忽视价值的理性分析。虽然价值澄清法的重要性可以获得肯定,可是在理论的基础及实际实施时,也有若干的限制,相关的批评,主要的有下列五项:
1、缺乏坚实理论基础:
价值澄清法主要依据杜威的评价理论(theory of evaluation)和人文心理学的主张,认为「人能自由选择」,却无法提出令人信服的论证和说明。而且忽视社会文化的制约作用与积极价值,将会贬低教育的功能。
2、 教师的角色不明确:
价值澄清教学法强调教师是一个「引发者」(stimulator),主要是引起学生反应,但是不能决定学生反应的方式,也不能改变学生反应的内容,也就是教师必须保持「中立」。如果教师必须价值中立,不以理想的价值引导学生行为,那么教师的功能与任务,不免受到质疑。此外,如果学生的思想尚未成熟,自由选择便会显得不知所以。
3、 忽视行动情境的分析:
学生要公开表示他所做的选择,但是同侪的压力(peer group pressure),往往会使学生选择服从多数,而丧失了价值澄清的意义。
4、 缺乏结构化的价值体系:
价值澄清教学法只要求学生表达他们所持的价值观点,却不探讨他们为什么有那样的看法,那么在教学上,便无法得知应如何引导学生形成结构化的价值体系。
5、 只重视过程,忽视内容:
价值澄清教学法强调获得价值的过程,但却忽略各种价值有关的事实与知识说明。如果对很明显的错误价值,不加约束,那么社会体系将会分崩离析。
本文只是价值澄清的总纲,如需要了解全部过程,请在购买相关的书籍或资料!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国外网站,如有错误或侵权请联系作者。健康心理咨询,找心理学说!心理学说:普及健康心理学,推动全民心理健康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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