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跳楼,母亲将女婿告上石景山法院:待业3年由女儿供养致其抑郁
因认为患有抑郁症的张某,与丈夫吕某发生口角后跳楼身亡,张某母亲及弟弟将其诉至石景山法院,索赔各项损失等共计60万元。昨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午9时庭审开始,张某的母亲和弟弟早早来到了现场,吕某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庭。
张某与吕某于1996年结婚,婚后未育有子女。
张某母亲与弟弟称,吕某没有正当职业,婚后,家庭经济压力由张某一人承担,致使其患上抑郁症。2017年5月29日早,吕某又吵架激怒张某,致使张某坠楼身亡。
两人认为,吕某的行为与张某的死亡有直接关系,遂诉至石景山法院,要求吕某赔偿死亡赔偿金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60万元。
张某母亲和弟弟委托代理人表示,事发前一天,张某曾明确表示自己“不想活了”,第二天,张某和吕某就离婚事宜,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是导致张某跳楼的直接原因。另外,两人长期分屋居住,相互不进彼此的房间,在张某进入到吕某的房间后,房间没有护栏,吕某应该预料到危险的存在。因此,吕某应当予以赔偿。
“这个事情无论是对于张某的母亲和弟弟,还是对于吕某,都是一场悲剧。吕某的损失又由谁来赔偿呢?”吕某委托代理人表示,张某母亲和弟弟的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两个人结婚之后,关系非常好,发现张某患有抑郁症之后,吕某积极陪同治疗,还一起去九寨沟散心。”吕某代理人说,“吕某是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还曾经出过书,证明其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我认为张某的母亲和弟弟这次起诉不是为了张某,而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产。”
“虽然吕某文化程度高,但是并不能证明他思想品质没有问题。”张某母亲和弟弟委托代理人当庭反驳。
“我女儿是护士,工作稳定,吕某刚结婚工作还算稳定,后来每年都换工作,在家待业三年,都是我女儿养着,吕某现在在超市卖菜,我女儿压力实在太大了。”张某的母亲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