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下放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管理权限 各地新标准出台
(央视财经《第一时间》)记者昨天(3号)了解到,司法部下放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管理权限,由全国统一定价调整为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截至6月30日,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制定出台新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新收费标准主要考虑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做出的差异化调整,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收费水平要明显比欠发达地区高一些。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管理处处长 郑振玉:比如上海同样一个伤残评定,上海的标准是1050,黑龙江呢910,到宁夏可能就只有600块钱,这样就体现出了一个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这么一个特点。 2009年,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收费基准价,在经济社会发展存在明显差异的各省(区、市),鉴定机构收费标准很难实现公平运作。用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做比较,同一鉴定案件,同样的付出,不同地区会出现明显差异。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管理处处长 郑振玉:比如说都是两万块钱,那么这两万块钱,一个上海市诉讼当事人的收入比例和在贵州一个诉讼当事人收入的比例是完全不一样,虽然形式上都是两万块,但实际上对他们的这个至少是一种不公平。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一种证明手段。而当事人在申请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没有议价能力,所以需要实行政府定价,避免鉴定机构漫天要价。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管理处处长 郑振玉:一个是对各地执行新标准新规定的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调整完善不合理的收费标准。第二方面是加强对鉴定机构收费行为的严格监管,如果有群众反映鉴定机构有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的行为,我们一定会依法严厉惩治,对于情节严重的,我们会注销他的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