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性婚姻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是否离婚的唯一标准,如果夫妻一方因性功能障碍,无法正常进行夫妻生活,另一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请要求离婚,那么是否应认定为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人有享受性爱的权利,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另一方无法享受性爱,对另一方无疑是不公平的,这样的婚姻,对另一方而言也是残酷的,性生活对夫妻感情的培养和持续都有很重要的作用,虽然在婚姻关系中并非起到决定性作用,但也是婚姻关系中不可或缺的,若夫妻一方无法接受另一方没有性行为而诉请离婚,法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性关系是比较隐私的,除了夫妻,第三人很难得知,在法庭上往往也是夫妻两方各执一词,因此取得相关证据是案件成败的关键。一般来讲,医院关于一方性功能障碍的诊断证明是最直接的证据或是女方处女膜完整的证明,当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婚姻的长短,是否经过治疗难以治愈等方面做出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