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科普】妊娠合并糖尿病(一)
妊娠期间的糖尿病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病人妊娠称为孕前糖尿病(PDGM)。
另一种是妊娠后首次发生的糖尿病又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占糖尿病孕妇的90%以上。
如何筛查与诊断
让我来详细讲给你听!
目前我国采用口服葡萄糖75g的糖耐量试验诊断糖尿病。
GDM:指妊娠期发生的糖代谢异常,目前我国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PGDM或GDM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以及28周以后首次就诊时行OGTT。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①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禁食至少8小时,试验前连续3天正常饮食,检查时,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孕妇服糖前及服糖后1、2小时的静脉血,测定血糖水平。3项血糖值应分别低于5.1、10.0、8.5mmol/L(92、180、153mg/dl),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②空腹血糖测定(FPG):孕妇具有GDM高危因素或者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FPG。
★FPG≥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GDM,不必行OGTT ;
★FPG<4.4mmol/L(80mg/dl),发生GDM可能性极小,可以暂时不行OGTT。
★FPG≥4.4mmol/L且<5.1mmol/L时,应尽早行OGTT。
请各位孕妈妈们注意喽:
◆孕妇具有GDM高危因素,首次OGTT结果异常,必要时可在妊娠晚期重复OGTT。
◆妊娠早中期随孕周增加FPG水平逐渐下降,尤以妊娠早期明显,因而妊娠早期FPG水平不能作为GDM的诊断依据。
◆未定期检查者,如首次就诊时间在妊娠期28周以后,建议首次就诊及就诊后尽早行OGTT或FPG检查。
立山院区产二病房供稿
2018年第4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