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不就医只喝果汁离世,如新又该担何责?
3月18日《北京青年报》报道,直销企业“如新”公司一名业务员林丽(化名),于3月2日因肺部严重感染抢救无效死亡。她此前多次发烧,但始终没有吃药,也不去医院看病,而是喝“如新”果汁吃“如新”产品。
“g3果汁”全名“g3活能混合果汁饮料”,不是直销企业如新公司在商务部登记备案的直销产品。
3月18日下午,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回应称,该公司已成立以最高管理层为首的专案小组,开展内部调查,并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如确有经销商存在不当指引或夸大宣传的行为,公司绝不推卸责任。
相关企业和经销商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律师丁金坤向澎湃新闻表示,死亡业务员认为果汁能治病,最终耽误治疗,感冒发展为肺炎而死,如新公司难辞其咎。而业务员的愚信,是因为她被导师的“果汁可以治病”的虚假宣传所迷惑。相关人员对果汁功能的夸大其词,是对产品的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方面要被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要对业务员之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丁金坤指出,可以通过询问具体的经销人员,虚假宣传是否受到如新公司的指示、默许或放任,以调查事实、取得指控证据。
关于如新公司是否构成非法传销的问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指出,虽然如新公司具有直销牌照,但报道中的内容显示,其产品销售方式显然不符合合法的直销流程。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g3果汁”全名“g3活能混合果汁饮料”,并不是直销企业如新公司在商务部登记备案的直销产品。
不过,张新年表示,在现行法律制度下,经销商有时是难以和企业挂钩,所以在取证、定罪过程中,需要找到充分的证据用以证明公司与其经销商存在重大的关联,才能击穿不法企业的“挡箭牌”。
中国人民大学刘俊海教授也认为,因经销商欺诈或者误导性的、夸大保健品功效的宣传,导致服用保健品给消费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经销商要承担责任。
刘俊海称,由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很多情况下消费者不仅是冲着经销商的信用去购买保健品,更多是冲着品牌的影响力。所以基于商事习惯、公序良俗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应当先行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