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委发布防癌要点:部分致癌因素会传染,提防11种癌症信号
今年4月15-21日是第25个“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为调动全民防癌抗癌意识,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其中明确指出癌症不会传染,但一些致癌因素是会传染的。
该要点称,大部分癌症是人体细胞在外界因素长期作用下,基因损伤和改变长期积累的结果,是一个多因素、多阶段、复杂渐进的过程,从正常细胞发展到癌细胞通常需要十几年到几十年的时间。致癌因素十分复杂,包括化学、物理和慢性感染等外部因素以及遗传、免疫、年龄、生活方式等自身因素。
要点还明确,癌症不会传染,但一些致癌因素是会传染的。癌症是由于自身细胞基因发生变化而产生的,是不传染的。一些与癌症发生密切相关的细菌(如幽门螺杆菌)、病毒(如人乳头状病毒、肝炎病毒、EB病毒等)是会传染的。通过保持个人卫生和健康生活方式、接种疫苗(如肝炎病毒疫苗、人乳头状病毒疫苗)可以避免感染相关的细菌和病毒,从而预防癌症的发生。
癌症危险信号
1、身体浅表部位出现的异常肿块。
2、体表黑痣和疣等在短期内色泽加深或迅速增大。
3、身体出现的异常感觉:哽咽感、疼痛等。
4、皮肤或粘膜经久不愈的溃疡。
5、持续性消化不良和食欲减退。
6、大便习惯及性状改变或带血。
7、持久性声音嘶哑,干咳,痰中带血。
8、听力异常,鼻血,头痛。
9、阴道异常出血,特别是接触性出血。
10、无痛性血尿,排尿不畅。
11、不明原因的发热、乏力、进行性体重减轻。
来源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