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哮喘的注意事项

文 / 上海药讯
2017-08-30 18:18
妊娠合并哮喘的注意事项妊娠合并哮喘的注意事项

杨 锐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药学部

妊娠期哮喘是哮喘管理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文献报道,妊娠期哮喘的发病率为3.8~8.4%,有哮喘病史的女性患者中,有55%的患者在妊娠期间将经历至少一次哮喘急性发作。那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哮喘对妊娠的影响,及合并哮喘的准妈妈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首先,轻微的以及控制良好的妊娠合并哮喘可以得到好的妊娠结局,准妈妈们不用过于担心;但是严重的以及控制不好的哮喘可以导致严重的并发症。比如,剖宫产、先兆子痫、生长发育延迟、早产、产后出血以及其他围产期并发症,并且可以增加母亲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因此,妊娠时合并哮喘一定要规范治疗,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如果准妈妈已确诊妊娠合并哮喘,一定要注意预防哮喘发作。①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非常重要,准妈妈一旦出现咳嗽,上呼吸道感染,胸痛或肺部充血都要给予预防性治疗,防止哮喘发作。②准妈妈应尽量避免接触已知过敏原和可能促进哮喘发作的因素,如粉尘、香料、冷空气等,阿司匹林等可诱发哮喘的药物应避免接触;③同时合并反流食管炎准妈妈要特别当心,因为反流食管炎可诱发支气管痉挛,因此睡眠前应服用适当的抗酸药物减轻胃酸反流,同时可提高床头,减少咖啡因的摄入,尽量避免诱发癫痫发作。

那么,在妊娠期哪些哮喘药物是相对安全的呢?根据妊娠期用药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FDA)颁布的对妊娠的危险性等级标准为:

A类:对照研究(人类+动物)显示无害。

B类:对人类无危害证据。

C类:不能除外危害性。在人类尚缺乏有关研究,但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

D类:对胎儿有危害。

X类:妊娠期禁用。

其中,A类最为安全,但该类药物极少;B、C类也相对比较安全,妊娠期临床选用的药物多为这两个级别。

临床常用的哮喘药物的妊娠分级如下:

B类药物:布地奈德、特布他林、色甘酸钠

C类药物:泼尼松、地塞米松、倍氯米松、曲安奈德、沙丁胺醇、氨茶碱、多索茶碱

最后,需要提醒准妈妈的是,哮喘的治疗需要长期的过程,切不可病情控制进入哮喘缓解期后,就放松警惕,认为只要“不喘”就是好了,就不必再吃药了。结果往往导致哮喘反复发作,气道的慢性炎症得不到有效控制。正规的治疗是在疾病进入缓解期后定期随访,医生会根据患儿病情,进行肺功能评估并制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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