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虾“偷死”不存在特效药方,切勿胡乱用药!这样的综合防控才是关键!

文 / 健康与开心并存
2021-03-06 18:18

对虾的“偷死病”在养殖中是很常见的,学术上称EMS(早期死亡综合症)或“急性肝胰腺坏死症”,俗称为“掉苗”、“冒底”。顾名思义,通常表现为对虾毫无征兆、少量地死亡,或是在池塘进出水口、下风口、排污口、料台上发现少量死亡个体。且病症并不限于南美白对虾,其他品种的对虾也会出现这种现象。其实,偷死的原因很多,致病病原不确定,总的来说,偷死不是一种疾病,而是由于一种或多种原因所导致的症状。本期文章,我们就来深入了解一下对虾“偷死”的种种原因和预防措施。

首先,我先来分析一下偷死的原因,主要分三种情况:一种是细菌感的造成偷死,第二种是病毒造成偷死,第三种则是水质恶化造成的偷死。

1、细菌感染偷死

通常以弧菌感染为主。对虾感染弧菌后,体表上分布大量黑点,肠道色素细胞扩散、变红;肝脏先出现红色,偷死为零星死亡,后期则为大量死亡。

2、病毒形成的偷死

现阶段主要为肝胰脏细小病毒或白斑病毒造成偷死。需要指出的是,病毒性偷死大部分是先感染弧菌,对虾体质严重弱化后,体内病毒爆发,才造成了偷死。这种偷死是细菌感染偷死的后期症状,或者说并发症。

3、水质恶化形成的偷死

主要以氨氮或亚硝酸盐高、晚上底层缺氧,以及塘底底质恶化造成。通常是池塘底部出现死虾的现象,死虾肌肉白浊,同时伴有脱壳不完整的、断须情况,高密度养殖到中后期时更常见到这种现象。

关于“偷死”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因对虾属于中、底层活动的水生动物,即使有一定量的死亡也不会马上被发现,而会在一定时间后浮出水面被发现。并且对虾有吞食尸体的行为,也会造成征兆不明显。故而在发现偷死时,往往池塘中已经有一定数量的虾死亡。

由于对虾偷死后,尸体的不断积累腐烂会直接导致水质和底质的恶化,产生有毒的硫化氢、胺类等物质。对虾死亡后成为病原微生物滋生的温床,被其他对虾吞食后,会从体表体内造成二次感染,导致健康的虾受到影响,出现空肠胃、黑鳃等感染现象。

偷死症一旦发生,许多养殖户都会加强喂药,不管是内服还是外用都不见明显效果,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这是因为在高密度养殖过程中,残饵和粪便长期积累在池中,这些残饵粪便在分解时消耗大量溶氧,久而久之,虾池底部处于缺氧或溶氧低的状态,而且残饵粪便在缺氧的状态下分解生成氨氮、硫化氢等有毒物质,加上虾塘中的大虾长期生活在池底缺氧的环境中,又受到有害物质的慢性作用,造成偷死不断发生。

偷死并不是一种疾病,发生原因多种多样,故而并不存在“特效”药方处理,切勿胡乱用药,还是要把预防做在前。

1、提高对虾体质是关键

保护肝胰腺是甲壳类动物(尤其是虾类)在其生长的各阶段都必须的。肝胰腺健康能有效提高对虾体质,并且在脱壳期转化为蜕皮激素,以保证生长过程的正常蜕皮。胆汁酸作为一种固醇类物质,是虾蟹等甲壳动物正常生长中不可缺少的物质,由于对虾没有胆囊和胆汁的分泌,不能提供内源性胆汁酸。因此在虾蟹饲料中添加胆汁酸,能有效地促进虾蟹的变态和生长,另外胆汁酸还具有较强的抗应激能力,提高成活率,保证机体健康。

2、合理疏养

在珠三角每亩池塘放养南美白对虾不超过5万尾(罗氏沼虾约2万尾)为好。合理疏养不仅水质良好,还能加速虾的生长,易养成大规格商品虾。如近年肇庆恢复上世纪80年代的养殖罗氏沼虾方法,池塘种植茜草,每亩投苗1万尾~2万尾,由于池塘开阔,又有茜草吸收氨氮和光合增氧,虾长至50克以上,经济效益好。

3、轮养混养

养殖虾类的池塘每隔1年~2年轮换养殖鱼类,或者鱼虾同塘养殖。生产实践表明鱼虾轮换养殖能改变池塘的生态环境,减少病源的积累;其次是鱼虾同塘养殖也有类似效果,适当混养肉食性鱼类吞食病虾、死虾,清洁池塘,能减少虾病传染暴发。

4、保持良好水质环境

虾塘要分别设有进、排水河,而且进水口在排水口的上游,避免重复纳入病塘排出的脏水。虾塘水质的主要理化因子要控制在良好状态,其中溶解氧要充足,酸碱度、氨氮等正常。周期性的使用氧化性改底产品改良底质。在珠江口地区养殖南美白对虾要求水质至少要有1‰~3‰的盐度,尤其是幼苗期的盐度更应高些,水质过淡容易应激引发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