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自毁前程伤害章莹颖,美国大学高学历助教的怪癖心理,引人反思
遇害者:章莹颖,女,1990年出生,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2013年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2016年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并于2016年至2017年在中国科学院客座学习。2017年4月,前往美国UIUC交流学习。
嫌犯人:克里斯滕森,男,1989年出生,UIUC物理系在读博士生,与章莹颖同校。从2013年开始担任助教工作,连续3个学年名列“优秀助教”行列。
经过:6月9日下午,章莹颖为按时到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上克里斯滕森的车辆,随后被困禁其公寓,并失踪。
地点:在Stonegate village公寓,带有游泳池、中央空调、洗碗机等一应俱全,月租在720美元至845美元之间。
怪癖心理克里斯滕森,地位名誉甚至收入,都相当不错,让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要绑架章莹颖,俩人先前只是同校,却并不认识,从情感和理智上来说,这样的行为,很不符逻辑。
在FBI的一次调查中,显示克里斯滕森,曾访问过一个论坛,并键入了“绑架”等关键词,包括“完美的绑架”,以及“如何计划一次绑架”的记录。
这个高学历、高收入、高地位的优秀助教,被判定是有“绑架情节与幻想”的怪癖心理!
这不禁,令人想到一个词:高学历犯罪!
高学历人才这类人犯罪,往往手法很隐蔽,证据也难以收集,反追踪意识很强,且具备过人的能力、技术、心理素质甚至是智商。
本质是为社会做贡献培养人才,结果拿来犯罪,就太可怕了。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没有充足证据,哪怕人人认为他是凶手,也不能定罪。
目前,就此事件,克里斯滕森仍只是嫌疑人,在没有找到章莹颖之前,某些证据是不足的,那么结果仍不能充分判刑。
学历教育or道德教育以学历教育来判定一个人的时代,道德教育是否还显得重要?
细思现在的教育,很少有人格,修养,心理,法律等教育,学历做为一个敲门砖,使许多人急攻近利的追求高学历,而忽视了内在心灵的修养。
这种现象,不单是国内,还存在国际。
以所学知识,如化学、医学、计算机等,来进行犯罪的,更是比单纯的以权谋利,钻漏洞,来的隐蔽复杂。
现在,国内很多家长,为了孩子的学习,不惜重金花费,送往国外深造,这固然有一定的可取性,但是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一定要让孩子先注意人身安全。
高学历=高素质高学历是否等于高素质?并不见得。
应该加以心理、道德,法律等来综合判定。
高学历犯罪,其本质,就是高高在上,渺视法律、人权,甚至道德沦丧。
哲学家康德曾说过,“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憾人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