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检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治愈公益林补种“拖延症”
“你看,这一区块就是镇里专门用来给我补种林木的,还有林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到明年春天补种好了就是一大片绿意盎然的林子啦!”日前,村民高阳(化名)看着“专属”于自己的植树造林功能区块难掩喜悦之情。“我也终于松了口气。”
WHY
镇里专门划了一块“专属”地给高阳补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平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民事行政部的检察官还原了始末缘由。
2015年12月30日,高阳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平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但高阳一直未对被其破坏的554棵、56立方米公益林进行补种,未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公益诉讼
为绿水青山”撑腰“
刑事判决书下发一年多的时间,县林业局也未对高阳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公益林补种为何患上“拖延症”?
平阳县检察院民行部检察官在了解到这一线索后,展开了实地调查。今年8月25日,为督促县林业局依法履职,平阳县检察院向其发出行政诉讼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及时整治高阳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法律监督,并建议其责令违法行为人高阳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该局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支付,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修复和保护,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
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派执法人员前往违法行为人高阳住所地,责令其补种滥伐林木5倍的树木,并对被采伐现场进行勘查。鉴于被采伐林木周边已实现林木植被覆盖,不适合补种林木的情况,县林业局与当地镇政府对接,在该镇2019年度植树造林规划中优先安排一区块用于高阳补种林木,并安排林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近日,县林业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
待明年3月-4月,到了最佳的植树季节,公益林也将及时进行补种,预计于明年4月底前完成。平阳县检察院将在生态检察工作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行为人修复生态环境或弥补生态损失,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绿色福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