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年休假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导读
“今年你休假了吗?”这似乎已成为当前职工茶余饭后打探的话题。很多人担心一旦向单位提出休假的事儿,害怕领导同事冷眼相看,更甚至有逃避工作压力之嫌。那么,到底该不该休年假呢?
5月20日,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第六部分明确指出:“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关注心理健康,丰富文体生活,保证正常福利,保障合法权益。”有了政策的支持,我们可以正大光明的休假了。毕竟,带薪休假不是单位给与的“恩赐”,而是每一个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今天已经是7月下旬了,你的带薪年休假休了吗?如果还没有,是时候计划你的年假休假计划了。
毕竟,当年的年休假一般应当年休完,否则会“过期过废”哦!
中国人每天平均休闲时间为2.27小时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休闲绿皮书:2017-2018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
绿皮书指出,2017年中国人每天平均休闲时间为2.27小时,较三年前(2.55小时)有所减少;在周末休假的兑现上,75.2%的有业群体可以享受周末双休;而在带薪休假方面,则有高达40.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哪些人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休假标准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带薪年休假标准为: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可获3倍工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主动放弃年休假只有正常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或者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工作人员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为了能够更好的工作
该休的假一定要休
而且还要光明正大的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