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热性惊厥,是否需要预防用药?

文 / 新浪爱问医生
2019-04-10 20:31
热性惊厥是指初次惊厥发作在6月龄至5岁,在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疾病的初期,体温在38℃以上时突然出现惊厥,除颅内感染和其他导致惊厥的器质性或代谢性异常,既往没有无热惊厥史,可诊断热性惊厥。

关于热性惊厥是否预防用药的问题,目前国内的和国外的专家意见并非一致。
美国儿科学会制定的临床实践指南认为:热性惊厥患儿有复发风险,尤其是发病年龄小、有热性惊厥家族史、发热的出现与惊厥发作之间的潜伏期短以及发热程度相对较低的患儿,复发的风险更大。
对单纯性热性惊厥患儿,并不建议采用抗癫痫药物治疗。虽然抗癫痫药可能降低热性惊厥复发的风险,但是一般不认为预防热性惊厥的价值大于其潜在不良反应。没有证据表明长期应用抗癫痫药可降低癫痫风险。
而对复杂性热性惊厥儿童,美国的指南并没有提出参考的建议。但据UP TO DATE总结建议,对于复杂型热性惊厥,应依据潜在危险因素,个体化使用抗癫痫药预防。
在发热性疾病开始出现时就给予退热剂治疗似乎不会影响热性惊厥的复发率。
与一般儿童相比,出现过热性惊厥的儿童癫痫发病率较高。出现过一次单纯性热性惊厥的正常儿童中,发生癫痫的风险仅略高于一般儿童。存在复杂性热性惊厥、异常发育病史或癫痫家族史的儿童,癫痫发生风险升高。

这里要和大家科普一下,单纯型和复杂型热性惊厥有什么不同,看图:估计应该看得懂。

那么,再来看一看国内是否有相应的指南。国内主要是由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神经学组牵头,2016年讨论并制定了“儿童热性惊厥诊断与管理的专家共识”。看看国内的指南怎么说的:热性惊厥再发风险与首发年龄相关:首发年龄<12月龄,再发率50%;首发年龄>12月龄,再发率30%。再发的危险因素主要有:(1)起始年龄小;(2)发作前发热时间短(<1 h);(3)一级亲属中有热性惊厥史;(4)低热时出现发作。具有危险因素越多,复发风险越高。
专家共识认为,具有热性惊厥再发危险因素,尤其是对已经有再发者,临床上可采用下列2种方法预防复发:
1 间歇短程预防性治疗,适应证为:短时间内频繁惊厥发作(6个月内≥3次或1年内≥4次,或曾经发生过惊厥持续状态,需止惊药物治疗才能终止发作者。共识中提到可用三个药:地西泮、氯硝西泮和水合氯醛。
2 长期口服抗癫痫药物,适应症:有热性惊厥持续状态或复杂性热性惊厥等具有再发或继发癫痫高风险的患儿。
再看日本学者Fukuyama等制定的热性惊厥处理指南中指出,对于既往热性惊厥持续时间>15 分钟或已有2次以上体温<38℃发作者,若不能保证发热时及时使用间歇短程预防性治疗或间歇短程预防性治疗无效者,可建议长期口服抗癫痫药物预防发作。
指南建议长期预防可选择苯巴比妥或丙戊酸钠口服,使稳态血药质量浓度维持在有效范围。疗程一般2年,服药期间应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但苯巴比妥虽有循证依据,但由于副作用大,国内专家倾向不再选用,通常用其它新型抗癫痫药替代。
可见,有热性惊厥的孩子用与不用预防性治疗,首先要评估再发的风险,要考量发作的类型、首发的年龄、发作的频度、发作的持续时间等综合因素来决定的。不能简单粗暴地告诉家长用或不用预防性用药。如果用药,还要评估药物的效益和风险。要充分考虑用药安全问题。
原创科普,欢迎阅读转发。作者为浙江省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浙江省医学会小儿神经专业组委员。想了解最新国内外儿科资讯,可关注@朱海峤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