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晚期痛不欲生,为什么还要用止痛药来延续这种痛苦?
文/潘战和 @肿瘤专科医生
有人问,癌症晚期已经疼痛到呼天呛地的人,为什么还要通过打止痛针来让延续这种充满悲惨的每一刻每一秒呢?这种时候打止痛针有意义吗?不是延续病人的痛苦吗?
关于这个问题,反映了在有的人观念中存在几个误区,以下进行科普。
误区一:癌症晚期已经无法治愈,所以不必要治疗,所有药都不要用。这当然是不对的,癌症晚期少数仍有治愈的可能,这个当然要积极治疗,但这只是少数,多数癌症还是无法治愈的。对于无法治愈的晚期癌症,有相当一部分还可以通过抗肿瘤治疗实现带瘤较长期生存,这部分病人当然也仍值得去治疗。那对于那些既无法治愈,又没有效的控制肿瘤的方法的癌症晚期病人,怎么办?是不是就不要治疗?就抗肿瘤治疗来说,可以这么说,但不进行抗肿瘤治疗(因为没有效果或者效果极微)不等于不要治疗,病人有痛苦,能够减轻的当然要去尽最大可能去减轻痛苦,比如,疼痛,当然要进行止痛治疗,都已经痛得呼天呛地,还不用止痛药?难道让他活活痛死?癌症如果已经不能治愈,最终会死于癌症的进展,但至少不要带着巨大的痛苦走啊 ,这是病人的基本尊严和权利啊!
误区二:癌症疼痛要靠打止痛针。很多人一提到癌症,就是打止痛针,疼痛,到了医院,第一句就是“医生,给我打一针止痛针”。其实,很多时候,并不需打止痛针,而是用口服止痛药,癌症疼痛尤其如此,因此癌症疼痛是慢性疼痛,不是痛一下就没了,而是很可能一直持续疼痛,一直到生命的终点,而且止痛药都是短效的,维持时间短,副作用大,如果靠打止痛针,每天得打很多次,而且会越打越多,屁股都打烂了,效果还未必好,副作用还非常大,打止痛针一般用于偶尔临时用一下,或那种不需要长期用止痛药的情况,比如手术后麻醉过后的疼痛,可以打止痛针临时过度一下,最后几天就不会再痛了。癌症疼痛不能靠打止痛针,以口服为主,而且是口服长效缓释制剂,如果临时爆发痛,也是口服即释的吗啡为主(偶尔也可以打吗啡针,但不是度冷丁),不能口服的,可以肛门用药,或者用贴剂(芬太尼透皮贴剂)。
误区三:用止痛药是为了延长癌症病人的痛苦。止痛药只是为了缓解病人的痛苦,只是通过止痛药让病人对疼痛无感觉或感觉不明显,对肿瘤本身没有控制作用,不会缩小或控制肿瘤的生长,也不会延长生存时间。有的人会说,痛苦少了,对病情就有好处,就可能会活得久一些,我的天,既然痛苦少又能活得久一些,我们对病人进行化疗放疗都已经做不到,现在用止痛药都可以做到,你不给病人用止痛药?你要活活让病人快点痛死?你的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