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患前列腺癌后身故,保险拒赔身故金

文 / 理赔帮
2019-04-23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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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家住湖北武汉的沈某因身体不适前往当地医院进行了治疗,入院诊断为“疑似前列腺”,2016年4月15日,妻子曾某为沈某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同年10月,沈某再次住院,不料却被确诊为前列腺癌,并在医院进行了手术,而曾某并未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未如实告知前列腺癌,保险拒赔

2018年12月,沈某去世,妻子曾某遂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身故保险金,2019年1月8日保险公司发布了《拒赔决定通知书》称曾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人患前列腺癌,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要先理赔重疾才能理赔身故为由作出拒绝支付保险金的决定。曾某不服,遂前往咨询律师。

男子患前列腺癌后身故,保险拒赔身故金

非带病投保,律师认为应理赔

律师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原被告双方缔结保险合同二年后,保险人能否解除合同、保险人应否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首先,保险公司只是简单了解了一下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即收费承保,投保人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且妻子曾某投保前丈夫沈某未被确诊为前列腺癌,而是疑似“前列腺炎”,非带病投保,且保险公司拒赔并解除合同时已满两年,根据相关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其次,保单含有两项保险责任,重大疾病和身故责任,条款中并未明确约定是否必须先按照重疾索赔,才按照身故索赔,因此按照通常理解,曾某在沈某罹患癌症之后并未索赔重疾保险金,而在两年后被保险人身故后索赔身故保险金,属于自由选择的权利。综上,认为保险公司应予理赔保险金。

听完律师建议后,曾某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在律师的帮助下,最终成功获得了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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