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留学女孩的精神分裂史
一个24岁的女孩,在美国留学期间,因为几个创伤性事件而出现幻觉妄想,并时常有躁狂发作,在美国大学里被心理咨询师送到精神病院。精神科大夫没有心理治疗,开药,只是护士的服务态度好,躁狂发作时仍然把她捆绑。
父母把他接回来,在国内医院还吃药,吃得又呆又傻。医生说这样是好了,只是终生离不开药。父母看着女儿呆呆的样子很无可奈何,给他在单位里找了份打字的工作。就这份工作,女儿也作不好,老发呆,而且稍有情境触动,仍然会有躁狂发作。
父亲觉得应该给女儿成个家,一旦他们老了,还有人照顾她。于是帮她物色了一位小伙,农村高中毕业的小伙,商定好给小伙一套房,给他转户口,找好工作,当然是国家编制的工作。条件是不生孩子,一辈子照顾女孩。
女孩不接受这小伙,父母强行给他们办了结婚证,让两人住在一起。女孩又一次躁狂发作,又被送到医院,电击换药,再从医院出来,如提线木偶一般。那个男孩坚决要求离婚,他走了。父母寻到我这里求助,我坚决要求撤部分药,让女孩有思维能够有情绪表达。父母说医生说不能撤药,撤药就发病。
我流泪了:“你们愿意要一个这样的人,还是要一个有爱有恨会哭会笑的人?”
父母说:“她会犯病。”
我问:“你们找我干什么?”
父母说:“听说你治疗得很好,想让你把女儿的病治好。”
我说:“你不撤药,我能用心理咨询调整她什么?你的女儿不是病,她是心理障碍,比如,她在美国被偷、被抢,肯定会恐惧不安;谈朋友发生性关系后男方不再理她,她肯定有愤怒。人家本来是要一夜情,但她当终身大事,肯定想不通。她的性观念和美国的现实不一样。这些问题没有人去修通,一味去强行吃药捆绑电击,她更伤心欲绝。尽管她的自知力部分丧失,但是她仍然有良好的感知力,有自己的判断力。
如果你们相信我,就按我的要求,根据心理咨询的进程和她的表现,一点点撤药,直至她如正常人一样有完整的社会功能。
不管是医院的治疗还是心理咨询师的辅导,我们所要的是一个人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际都正常,而不是仅仅控制症状。就是控制症状,也是一个人被控制症状后的正常,不是治瘸致哑。难道她木呆呆不是另一种不正常的症状吗?如果吃感冒药消除咳嗽症状后,人却瘫了,你认为医生是治好病了吗?”
父母表现得很想给孩子治疗,却又提心掉胆不敢接受我的要求,又怕我不能给女儿作心理调整。他们咬牙先撤一点药看看。
撤了半片奥氮平,女孩见了我流泪不止。因为我和父母说的话她都听到了,她看着我,傻呆呆地流泪,偶尔说一句话。三天后,又撤了半片,另外两种药也撤了半片。女孩走进咨询室时是和父母吵着进来的,并且在咨询室里大哭大闹,等她哭闹累了,安静下来,我给她使用音乐治疗。
女孩的乐感很强,很快把情感投入音乐中,又哭,趴在我怀里哭。一周后,她又撤了半片奥氮平,我们能够在一起很正常的谈话。她对精神病院的愤怒恐惧,对父母的作为不力很是恼火,说说就来情绪,但对我却很恭敬。
两天后,她对父母的怨恨平静了,我们一起很认真很仔细地回头看在美国前她的状态和到美国后的遭遇,此时她的情绪很容易接受我的抚慰,并且能够自控。三天后,她的认知感知完全正常。我让她找工作做,她找了份发传单的工作做了三天,第四天不愿再去。
一周后,她们一家三口回家了,通过远程三个月里我们做了三次咨询。她离了婚,重新找了份工作,开始了她所说的新的生活。
四年后,我回访她的母亲,母亲说她又找了一个男友,准备和男友一起开个公司。我问她对那一段患病史有什么看法,母亲说,她已不再当回事,但也不愿提起,我们的案例你可以匿名说给别人。
医生的常识里对精分的常规作法就是这样——药、捆绑、电痉挛,但这些不能使人解开心理障碍。依然有他们认为的症状时,就会使治疗效果由原来的过左,扳向过右,安静些总比闹得不可开交好吧。医生也想救世济人,但治疗经验有限。
心理咨询的效果我认为要分两个层次:
第一层是提高及拓展社会功能,帮助一个人正常生活。精神病学诊断标准里的各类神经症、儿童抽动症,以及心理社会因素引发的精分或其它心理疾病最需要的是这个效果。
第二层是增强生命健康指数,提高生活幸福指数,像婚姻情感问题、亲子教育、职场心理问题等需要的是这个效果。当然,神经症抽动症精分心理求助者恢复社会功能后,也要提高生活幸福指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