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招聘26人
【单位简介】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立于1956年,前身为贵阳市中医医院,1965年成为贵阳中医学院附属医院,1981年更名为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2年6月加挂贵州省中医医院,2019年4月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现为贵州省最具权威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曾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贵州省医德医风示范医院”、“贵州省群众最满意医疗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占地面积70亩,总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全院在岗职工183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00余人;拥有国医大师1名,全国名中医2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2名,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1名,省政府特贴专家2名,省管专家3名,贵州省名中医29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4名,贵州省百层次创新人才1名、千层次创新人才16名;拥有师承博士后导师1名、博士生导师17名、硕士生导师90余名、博士后8名、博士61名、硕士320名。拥有核磁共振、DSA血管造影机、多层双螺旋CT、DR、体检DR车、数字化移动体检专用车、检验流水线、全自动中药智能抓药系统等大型仪器设备;全院编制床位1690张,年门诊近90万人次,年出院4.79万人次,年手术1.7万余人次。
医院学科门类齐全,中医特色优势突出,人才结构合理,医疗设备先进,拥有省级专科医院4个,国医大师诊疗中心1个,省级诊疗中心2个,国医大师工作室 1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4 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1个,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重点专科7个、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培育单位2个,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个、重点专科15个、重点专病5个。此外,医院还是全省最早获批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药物试验机构”,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苗医苗药治疗慢性疼痛重点研究室”项目建设单位和“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是人社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贵州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也设在我院。中国工程院石学敏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夏桂成工作站、国医大师张大宁工作站也分别在我院建立。2017年医院挂牌成立“贵州省苗医医院”。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贵州省交通医院整体并入医院,现设主院区、第二门诊部、第二院区。
医院实施“人才强院、科技兴院、特色立院、文化塑院”发展战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建设中医药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为目标,更好地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26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2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具备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对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时,规培方向须与二级学科方向一致,不一致则不能报考。(如考生拟报考招聘专业要求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的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岗位时,其规培方向必须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能报考)。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10月8日到2021年10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因疫情原因,为减少聚集,采取网上报名。登录网上报名入口http://szy1.seekfiz.cn/进行网上报名,并随时关注该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17日下午17:00。
3.上传材料: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防疫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板详见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为本科学历及以上要求的(含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上公示。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由省卫生健康委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省卫生健康委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察和招聘岗位有关的理论知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上考试内容均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各岗位考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应聘人员根据报名入口(http://szy1.seekfiz.cn/)通知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能打印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40% 计入总成绩。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上公示。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时取得有效成绩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未达3:1比例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招聘岗位(专业技术类或管理类)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者进入资格复审;
(3)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招聘岗位(专业技术类或管理类)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者进入资格复审;
(4)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上公示。
2.审查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并现场签署承诺书。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3.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我院会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医院将按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4.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防疫指南》(附件4)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六)面试
面试由省卫生健康委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上公示。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采取现场打分方式,按照百分制评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及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上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相关信息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上公告。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考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未定事宜,由省卫生健康委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