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 健康浙江
2019-05-16 19:18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快中医药改革步伐

1、深化“六医统筹”中医药改革。推动中医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中医医院考评机制和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医院运行新机制。深化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基本医疗服务包和推荐使用的个性化中医治未病服务包。落实《关于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完善中医药参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联系点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增量改革兴办中医类医疗机构,加强社会资本办中医的政策引导和日常监管。协助省人大开展《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调研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市)申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2、深推“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全面落实《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做实做细“看病少排队”“付费更便捷”等十项改革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推广“网上看慢病”“线上可配药”“刷脸进医院”“检查不重复”“健康大家管”“老龄贴心服务”等便民惠民新项目。引导和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创新应用智慧医疗,利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影像诊断、人脸识别等技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形成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3、聚力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围绕六个“新”的核心任务,初步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研究县域中医药发展扶持政策、县级中医院功能定位、县乡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等重大问题,出台医共体建设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配套文件,推动中医药服务与临床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深度融合,加快“基层中医化”步伐。支持和鼓励县级中医院牵头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凸显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指导和推进县域中医药事业发展;其他医共体牵头医院也要定期研究中医药工作,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聚焦质量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4、强化中医药质量监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督促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技术规范、指南和操作规程,落实院感管理等制度规范,开展院感、病历、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康复、护理质控检查,完善市、县中医医疗质控体系建设。做好中医医疗机构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疗服务和绩效评价。开展第四周期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组织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和处方政策调研,完善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中医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5、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项目,建立100个以上覆盖29个专业的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完成基层中医药优势病种终期评估,推广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提升中医药临床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参与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灾害事故等卫生应急工作,举办中医应急救援演练和专题培训,做好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

6、重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做好中医医院章程制定工作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推进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和省级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督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进度,确保中央投资项目保质按期完成。积极争取多家县级中医院纳入全国强院建设范围。做好中医诊所备案,细化完善备案制度。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行风建设。

三、聚焦创新驱动,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7、加强中医药古籍整理研究。对浙江中医古籍进行系统深度挖掘、整理、标注、索引,开展相关中医药理论和临床病证的古籍文献研究。重视当代名医经验研究,制定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省国医名师、老药工等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经验传承工作方案,开展《浙派中医》系列丛书编撰工作。

8、打造中医药科研基础平台。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省级中医药研究机构业务建设,加强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十三五”省级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和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建设。

9、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水平。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工程,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防治研究和基于经典名方的配伍理论研究以及中药新药开发。实施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强化中医药科研管理,落实科研行为规范。加强省中医药研究院和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建设,积极发挥浙江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学会作用,放大科研平台的集聚功能和辐射效应。

四、聚焦基层基础,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10、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湖州市、绍兴市和海盐县等2个市、12个县(市、区)要高标准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复审。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11、提升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积极引入“共享+中医药”理念,鼓励建立县域中医药一体化互联服务,建设共享中药房,融合中医智能诊疗系统、远程会诊服务,实现县乡两级中医药服务同质化、规范化、高效化。

12、推进基层标准化中医馆建设。已建成的中医馆要做好提质增效工作,未建成的要创造条件加快建设步伐。有条件的县(市、区),今年要争取提前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5%的乡镇卫生院建有基层标准化中医馆的目标。

13、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国家和省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为平台,在各县域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14、做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广“中医药+妇幼保健”模式,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中医科、中药房,提高解决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做好65岁以上老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中医穴位按摩等服务,提供情志调摄、饮食起居调养、运动保健等方面的指导。加强中医药服务项目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五、聚焦“杏林工程”,大力培育中医药人才

15、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启动省级名中医传承人项目、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项目、中医药“新苗”计划人才项目。

16、加强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开展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建立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鼓励名中医把工作站建到由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单位。强化国家级、省级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7、提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水平。配合完成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场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重点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18、做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和人员准入工作。组织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规范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抽查监督工作。

六、聚焦两创转化,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业

19、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完成第二批20个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第三批39个县的中药资源普查。加强道地中药材保护与开发,推进浙产道地药园建设,巩固“浙八味”品牌,宣传新“浙八味”,扩大影响力。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建设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推进中医药特色街区、特色小镇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设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支持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

20、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与健康》小学教材进课堂,举办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现场会,加强师资培训,开展示范教学。实施《浙江省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计划(2019-2025年)》。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组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举办中医药知识大赛,创建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办好“浙江中医药”公众号。

21、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中医中心,开展中医药文化养生展。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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