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门诊收费项目

文 / 营养科技FSMP
2019-05-16 19:22


国家层面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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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2012年)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临床营养科,临床营养科应具有完成相应临床营养诊疗工作所需的场所和仪器设备”,工作场所的第一要求就是“营养门诊应当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场地,应具备营养检测区域和营养宣教区域”。

同时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含复审)将“临床营养管理与持续改进”作为内容纳入评审标准。将“营养科设有营养门诊,有满足营养门诊工作的基本设施,营养门诊每周不少于5个单元,与临床科室合作开展专科营养门诊,开设社区营养门诊等”纳入评审要点。

从上可以看出,营养门诊作为医院营养诊疗的一项基础的、必要的工作被日益重视,随着以减重、联合门诊等一系列特色门诊服务的开展,营养门诊也越来越为大众所知晓。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我国各地围绕营养门诊收费的一些内容,供大家相互借鉴参考。


各地收费模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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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1:按统一的临床科室门诊诊疗费标准执行,营养门诊诊疗费包干(包含门诊诊疗过程涉及的营养咨询、营养评估等具体服务内容)。

代表地区: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等

模式2:营养门诊诊疗费+门诊营养咨询收费+门诊营养评估(筛查)收费,分项收取。

代表地区:浙江省

浙江省在常规营养门诊诊疗收费之外,针对营养专科门诊中所提供的营养咨询服务和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均可以单独收费,分别为25元/次和10元/次。


收费价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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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门诊收费基本上按照不同的门诊职级确定不同档次的收费价格,整体情况如下(主要为三级医院标准):

1、普通门诊诊查费:多数在2-3元/次;

2、副高门诊诊查费:多数在4-6元/次(低的省份也有3元/次的);

3、正高门诊诊查费:多数在6-8元/次(低的省份也有5元/次的);

4、专家门诊诊查费:

此类情况相对复杂,分几种情况:

1)一些省份(四川省、广东省等)的专家门诊就是上面2、3中提到的正、副高医生门诊,收费也是按上述标准执行;

2)一些省份(山东省、江西省、河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湖北省、浙江省等)的专家门诊在正、副高医生门诊之外,再增加了“知名(或特殊)专家门诊”收费档,而此档的收费标准较上面有大幅提升,达到20-30元/次。如果对知名专家的要求较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等),能达到50-75元/次。

5、上海市、浙江省、湖北省等省份的营养门诊服务价格相比其它区域有明显的提高,上海三级医院普通、副高、正高门诊的价格为22、30、38元/次,浙江三级医院普通、副高、正高门诊的价格为10、14、20元/次。湖北省与浙江省价格相近。


人体成分检测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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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养门诊诊疗的过程中,作为营养评估重要手段之一的人体成分检测,经常会涉及到。但各地针对人体成分检测的收费也存在差异:

1、 医院自主定价:以山东省为代表,各医院可以根据情况自主定价,有的医院定50元/次,有的医院定90元/次,差异比较大;

2、全省统一定价:像湖北省:78元/次;河南省:40-50元/次(分3档);广西自治区:50元/次;广东省:35元/次等。同样差异也比较大,最高与最低的差了一倍多。

3、无收费目录:像安徽、浙江、湖南、河北、福建、上海、四川、江西等区域目前还无法实现针对人体成分检测的收费。


三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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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养门诊收费基本参考各地医院门诊挂号收费标准统一执行,我们也看到了各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收入的趋势,挂号诊疗费将会不断增加。

2.营养门诊工作当前最重要的不是收费问题,而是营养门诊的就诊人数问题,进而延伸的是患者对医学营养门诊的了解与认知问题。参考国外的发展经验,积极开展跨学科联合门诊(肾内、内分泌等都是很好的切入点),不断扩大医学营养影响力,以医院(或城市)为中心,通过媒体(电视、报纸、自媒体等)、社区、义诊等多种方式,普及医学营养知识,提升营养医生品牌。

3.不管是在营养门诊过程中,还是在营养教育过程中,尽量注意避免将医学营养“庸俗化”,尽量多介入疾病患者的营养治疗,同时为临床或患者提供可解决问题的专业意见和方案,避免只提供一些众所周知的营养原则,让医学营养降格为保健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