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病患者慎选“感冒药”

文 / 肝博士
2021-05-11 00:48

安康市中医院 崔翔

感冒后,很多患者一般都会选择自行购买感冒药来缓解感冒症状。但对于肝病患者服用“感冒药”可能引起重度的肝损伤,所以应慎选感冒药。

许多感冒药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又名扑热息痛),是感冒药物发挥作用的主要成分。对大多数人来说,过量摄入对乙酰氨基酚才会导致肝损害,成人单剂中毒量最低为7克,最高为15克,剂量达250~300mg/kg时,将引起致命性肝坏死;但是,对一些先天性及获得性(如肝功能不全者等)易感性人群,即使治疗剂量亦可能引起毒性反应,有文献报道乙酰氨基酚是引起药物性肝损伤的主要原因,该药也是导致药物性急性肝衰竭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建议肝病朋友最好不要乱服用药物。如果感冒发烧症状较重,确实需要服用感冒药,在选用任何药物之前都要慎重考虑是否会对肝脏造成损伤,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在用药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乱服用含有乙酰氨基酚成分的感冒药,尤其对于活动期慢性肝病患者,服药时一定要更加谨慎,最好在肝病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然小感冒药会随时变成你身边的“杀手”。

常有的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西药药物很多,如泰诺酚麻美敏片、泰克胶囊、达诺片、白加黑片、百服宁、氨酚曲麻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中西药复方制剂如速感宁胶囊、感冒灵胶囊、维C银翘片、三九感冒冲剂、感特灵等也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最简单,最可靠的识别办法是仔细阅读药物的说明书。

如果有肝病患者不慎服用了此类的药物,那么,怎么识别中毒症状呢?

一般来说对乙酰氨基酚急性中毒表现可分3个阶段:

第1期:服药24小时内出现恶心、呕吐、厌食、出汗、面色苍白、周身不适、精神不振,但部分人也可无任何症状,此期肝功能正常,轻度中毒者经历此期后可逐渐痊愈。

第2期:(24~72h)隐匿期:第1期症状可以减轻或消失,如有肝损害,会出现肝区疼痛不适,皮肤、眼睛、小便发黄,化验胆红素,转氨酶升高、凝血酶时间延长。

第3期:(72~96 h)充分进展期:皮肤黄进一步加重,可出现皮疹或出血点、重新出现无力、恶心、呕吐、厌食等症状。一般来说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药物性肝损害发展比较迅速,短期内可以发展为肝衰竭,如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有一部分患者可以恢复。

因此对于肝病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物,万一服用此类药物,应提高警惕,早期识别中毒症状,及早治疗,避免因小失大,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