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新一波流感3月卷土重来,这些人很危险!

文 / 51听
2018-02-28 18:20

导语

2月27日,在国家卫计委的例行发布会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球公共卫生中心主任董小平称,今年3月我国可能会出现新一波流感疫情。

其实早在今年1月17日,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钟南山院士在解读今年流感特点时,就再三提醒:今年3月可能会出现新一波流感,一定要提高警惕。

“现在最怕的是禽流感和人流感,如果混合在一块问题就大了,必须引起高度警惕。”钟南山院士表示按照往年流行规律,H7N9禽流感病毒集中在1~3月份爆发,再加上目前流行的乙型流感病毒,若同时在3月份爆发,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况?

他继续解释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病毒或病原体会像流感病毒那样迅速演变,再加上流感病毒有跨物种传播的能力,一旦跨越种属屏障,极有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发热、头痛、肌肉痛、干咳、喉咙痛、疲惫是流感典型症状,有些人眼睛和关节也会疼痛,孩子还会出现呕吐或腹泻的症状。

引起普通感冒的是鼻病毒(左),引起流感的是流感病毒(右)

济南疾控、教育部门发布通知

由于三月气温仍然较低,而且时寒时暖,温差较大。此外,三月还是中小学陆续开学的时间,因此,学生等重点人群的防护,也成为重点。

昨天(27日),济南市疾控中心和济南市教育局都发布了消息,提醒大家关注新一轮流感——

济南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市民注意,控制流感预防措施尤其重要。

具体如下:

1.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人体适应环境的能力和身体的免疫力。2.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及行为习惯。平衡饮食,不要抽烟,保证充足的睡眠,经常洗手、改变揉鼻子、挖鼻孔等不良习惯,以免将流感病毒带入鼻腔。

3.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经常开窗换气,家中如有流感患者可适当增加通风换气次数。

4.流感流行期间,尽量少去人群聚集及空气不流通的地方。

5.小学、幼儿园必须落实晨检制度,及早发现流感样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避免引起校内传播。

6.每年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时接种流感疫苗。

关于流感,这些常识要知道!

流感是否致命,因人而异。绝大多数的人感染流感不会引起重症,大多1周左右自愈,咳嗽等可持续1-2周。没必要恐慌!

下列人群感染流感病毒,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高度重视:

1.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年龄≥65岁的老年人;

3.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

4.肥胖者(体重指数大于30);

5.妊娠期妇女。

得了流感,一般患者常会有突然发烧,体温可达39~40°C,伴头痛、肌肉和关节酸痛等症状,常有咽痛、咳嗽,可有鼻塞、流涕、眼结膜轻度充血等。婴幼儿常有呕吐、腹泻等症状。

肺炎是流感最常见的并发症,还有神经系统损伤、心脏损害、肌炎、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和脓毒性休克等。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症病例:

1、持续高热>3天,伴有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2、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3、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4、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5、合并肺炎;

6、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专家认为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尽早隔离治疗。

重症流感高危人群及重症患者:应尽早(发病 48h内)给予抗流感病毒治疗(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不必等待病毒检测结果;如果发病时间超过 48h,症状无改善或呈恶化倾向时也应进行抗流感病毒治疗。

无重症流感高危因素的患者:发病时间不足 48h,为缩短病程、减少并发症也可以抗病毒治疗。

疫苗是降低感染概率的最佳手段

在所有预防疾病的手段中,只有疫苗是最可靠的。接种流感疫苗可以显著降低接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推荐老年人、儿童、孕妇、慢性病患者和医务人员等流感高危人群,应该每年优先接种流感疫苗。

目前流感疫苗在我国属于二类疫苗,自愿、自费接种,接种对象为6月龄及以上易感者。一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可接种流感疫苗。

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共有3种,均为灭活疫苗,但是由于流感病毒变异快,每年疫苗的成分会根据它的变异而更改;另外,流感疫苗接种6-8个月后保护性抗体水平会降低,所以,每年都需要打流感疫苗,建议每年9至11月份由公民自费并自愿进行流感疫苗接种。

此外,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也是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勤洗手、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患者;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居家休息,及早就医。

来源|齐鲁晚报、界面新闻、钱江晚报、扬子晚报、济南疾控微健康、济南市教育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