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管三级甲等公立医院28日起试行按病种收费,101个病种收费标准出炉!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省发改委、卫计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省管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通知》(简称《通知》),推进省管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通知》明确,从12月28日起,在省管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推出甲状腺全切术等10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
《通知》要求各医院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要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规范、使用药品及耗材、进入和退出机制告知患者,患者可自行选择按项目收费方式或按病种收费方式。对于选择按病种收费方式的患者,进入或退出按病种收费时,应签订《按病种收费知情告知书》,确保医疗质量、合理诊疗。
《通知》明确,参保患者在各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区分甲、乙类,不设起付线,按照统筹地区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担;政策范围外费用,由参保患者自行承担。参保患者在各医院住院接受按病种收费病种诊治,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的,参保患者与医院按实际费用结算,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仍按病种收费标准结算。参保患者自愿选择超出参保地基本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超出收费标准包含的高值耗材费,不计入按病种收费标准,医院可另行加收,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参保患者自行承担。
《通知》同时公布了101个病种收费标准,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按病种收费的病例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本次按病种收费仅在省管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试行,附件所列病种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例如,甲状腺全切术(全身麻醉)最高收费标准为10380元,难产接生(神经阻滞麻醉)最高收费标准为6620元。
附:四川省省管公立医院101个病种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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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家利
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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