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院校)大连理工大学专职心理教师招聘公告

文 / 立诚教育
2021-09-20 09:13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心理教师若干名,在凌水主校区或盘锦校区专职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本岗位为大连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凌水主校区或盘锦校区)专职心理教师,主要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如个体咨询、团体辅导、课程教学、危机干预、心理测试、教学培训、指导学生活动等),同时需根据工作安排承担相关行政事务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科研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临床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精神医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心理学相关专业优先。

3.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学生团队带教等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5.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助理心理师、注册心理师、注册督导师优先。

三、招聘程序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确定复试考核人员名单。大约每2个月审查一次,根据实际应聘情况组织复试考核。

3.电话通知复试考核相关事宜。未进入复试考核人员,请恕不再一一电话告知。

4.复试考核。学校统一组织,包括心理素质测试、知识技能考试、教学试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15分钟)、面试答辩(自述5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及其它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公示及聘用。公示无异议且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及入职相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1.经初审、复试被录用者,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申请人应聘阶段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