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规定未成年人禁止师生恋 专家回应

文 / 交通进行时
2021-04-08 18:43

4月6日,教育部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规定》中关于防治未成年人性侵、制止教职工等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的话题引发舆论关注。

“师生恋”究竟是情感的历险还是一颗有毒的禁忌苹果?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的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温方,20余年来多次接触过因师生恋产生心理问题的案例。他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现实案例来看,师生恋能步入婚姻的比例极低,且即便成婚大多也成了名义上的“捆绑夫妻”。

温方认为,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发生师生恋,对其学业、事业、生活等各方面都将产生影响,尤其学生能同时应对好这些问题的比例则更低,甚至有学生因“师生恋”辍学。同时,温方还提醒,应警惕师生恋低龄化现象的发生。

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温方(受访者供图)

预防性骚扰为何被列入“特殊保护”?

专家:校园霸凌、性侵等特殊问题已成校园突出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上述《规定》共有8个章节,58项具体要求,从学校、教职工、培训机构等多层面,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具体保护范畴、保护机制、监督方式与主体责任归属。

其中,《规定》第四章设定为“特别保护”,本章要求中提到:学校应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防治性侵工作上,《规定》第35条明确: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且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其中一条即禁止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

事实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我国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早在1991年,我国便已颁布《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这部法律进行了第二次修订。那么,在已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前提下,教育部拟出台的这个《规定》更重要是规范什么?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作出解释。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位阶是一部法律,而这份《规定》则是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和实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文本规定。”储朝晖解释,《规定》本身并不是法律,也不能看作是一项法律补充,而是对学校行政提出的要求。

在储朝晖看来,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之所以增加“特殊保护”这一环节,是因为诸如校园霸凌、性侵等特殊、个性化问题,在最近几年的校园问题中较为突出。

“过去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未能很好落实,现在要通过规定将保护措施更加明确和具体化。”同时,储朝晖也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责任主体规定不够明确,而《规定》则更加明确了校园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主体。

教育部网站截图

中学教师讲述校园“师生恋”:

多见于高中阶段,且以年轻男教师与女学生为主

“中学里发生师生恋,从根儿上来说,就是老师忘记了自己作为教师的责任和身份,所以学生也就把你当成一个帅小伙儿或者漂亮的女性。”在北京某中学教授语文的李老师说。

从教30余载,李老师带过无数批高中学生,也见过不少年轻老师深受学生喜爱。而在他的职业生涯里,也曾见过2次发生在毕业班里的“师生恋”。

“这样的事情其实非常罕见,事情也都发生在十多年前了。”李老师告诉红星新闻,从他的认知来看,师生恋多发生在中学高年级阶段,且以男老师与女学生之间的关系形成为主。而十多年前发生的那起“师生恋”,也同样如此。

据李老师回忆,彼时学校一名年轻单身男老师刚入职不久,因长相出众,上课有趣,受到不少学生喜欢,私下里和学生关系也非常融洽,班里部分女学生常常去找该男老师问问题、和男老师私下开开玩笑。但很快,班级乃至整个年级便有了传言,称这名男老师与一名女学生关系过分亲密,甚至有牵手等亲密举动。

一时间谣言四起,学校层面也关注到了此事。李老师回忆称,当时学校为了降低影响,维护教师尊严,单独找了男教师与女学生谈话,劝两人注意影响并要求其分开,一段时间后此事才慢慢淡去。

而另一段“师生恋”则是在女学生高中毕业后,一名男老师才公开了自己与该名女学生的“恋人关系”,此前两人私密的关系也并未被学校和学生知晓。

“这两段关系,均没有开花结果,持续时间也并不长。”当了近30年的高中班主任,李老师对发生在师生间的这份特殊感情有着自己的理解。他认为,“师生恋”关系多见于年轻男教师与女学生之间,在校园里,一名青年男教师如果长相出众,课堂风趣,则很轻易就能吸引到女学生的关注。“一些女学生有时上一名青年男教师的课,往往要比上其他课用心许多。”

“师生恋”是一段“危险关系”吗?

有人因“恋情曝光”辍学,专家:是师德不可触碰的红线

学生为何会恋上老师?在李老师看来,原因在于学生错误地将仰慕之情当成了爱情:“对一些青春期的女生来说,一个比自己大十来岁且较有学识的男老师往往很具吸引力。”李老师表示,但这种吸引力不该被错误地认定为爱情,更应该是对前辈的敬仰或者对师者的一种崇敬。

同样,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温方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分析指出,师生恋的发生,往往与学生的家庭因素、所处的校园环境以及学生认知的偏向有关。作为一名资深的心理咨询工作者,温方在过去20年里接触过不少因“师生恋”引发心理问题的案件。在他的咨询案例中,学生出现“师生恋”情节背后深层次的心理原因,来自于家庭。

温方还记得,在咨询的案例中,曾有一名小学生对自己的老师产生了“单相思”,甚至到了不愿小学毕业离开学校的地步。在接受心理咨询时,温方才发现,之所以过分依赖老师,是因为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且缺乏家庭温暖。而当老师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也同样对这名学生格外照顾。可是孩子却错误地将老师的关心视作一份特殊关系对待,并对老师产生了超出界限的依赖。

而从校园环境来看,学生的议论也同样可能引发“师生恋”现象的发生。温方曾指导过的心理咨询案例显示,这名学生由于家庭困难常被同学轻视和议论,因此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选择成为一名老师的亲密者,希望以此能在同学中获得认同感。而在温方看来,这也同样是对待情感缺乏成熟认知的表现。

那么,对待“师生恋”的态度是否应该一刀切?温方从现实咨询案例解释:“当然有师生间恋爱修成正果的,但这个比例实在太少。”温方表示,即便最终师生走向婚姻,也并不意味着就是结局圆满。

温方曾无数次看到“师生恋”的悲剧结尾。他还记得一名学生因与老师“恋情曝光”,因备受家长、学校指责,同学议论疏远,最终导致罹患抑郁症并辍学。而在温方看来,青少年能同时处理好情感、学业等多方面责任的比例实际少之又少。

对老师而言,“师生恋”同样会成为影响自己终身幸福乃至事业发展的绊脚石。“一些老师选择与学生成婚后,成了一对不幸福的捆绑夫妻,也因为师生恋的历史问题,导致每一次事业起步受阻,这是老师选择师生恋需要付出的代价。”温方说。

“在情感的裹挟下,学生和老师的生活、学习、事业等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而这样的悲剧案例其实很多。”温方说。

同样,在储朝晖看来,“师生恋”现象的存在,导致的另一大问题,即造成教师很难承担本身的职业责任。“在恋爱关系建立的基础上,作为老师怎样在学习方面要求学生?在考试中又该怎样判卷?”储朝晖指出,《规定》里强调不能师生恋主要是对教师的责任要求,而从世界各国范围来看,师生恋都应该是师德不可触碰的红线。

异性师生间界限该如何划分?

成为学生朋友前,别忘自己师者第一身份

在李老师看来,即便没有教育部此次下发的文件,教师与异性学生之间保持应有的距离,本身就是每一名老师应该遵守的红线。而从现实看,李老师表示,学校发生师生恋的情况非常少见,总体上绝大多数学生和老师都很“守规矩”。

实际上,早在2014年,教育部便下发了有着“师德红7条”之称的文件《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其中一项要求虽未明确禁止“师生恋”,但也指出:“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那么,异性师生之间的尺度,又该如何把握?作为一名一名男性教师,李老师在面对异性学生时就有着自己的原则:“比如我不会和学生称兄道弟,也不会和女同学开玩笑,夸奖她任何与学习无关的方面,我们只会交流与学习生活有关的情况。”

在李老师看来,一些年轻教师希望能拉近学生关系,在成为朋友的基础上去关心学生,虽然出发点很好,但有时却会让学生误会,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因此,李老师认为,协调师生关系,该关心的当然应该关心,但在老师成为学生的朋友之前,第一身份永远是师者,首要职责永远是教书育人。因此,保持教师的威严、保证课堂的信服力才能把学生带好,把课堂管好。

在异性师生界限把握上,温方也同样提醒,教师关心孩子成长不可否认,但这份关心不能只集中在一个人,老师更应该博爱;其次,温方认为,异性之间,即便是师生也必须遵守红线,尤其是减少哪怕捏脸等肢体接触,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而第三方面,温方强调,老师要明确自己的定位,作为师者不必须遵守师德规范。

“师生恋”问题何解?

树起孩子的保护意识,落实教师行为红线

在李老师看来,“师生恋”不健康的根本原因,在于教师与学生在权力关系上的不对等。李老师认为,在校园,教师扮演的角色不仅是师者,也是一名监护人。而学生在校园必须接受教师的约束管理,因此即便建立了恋爱关系,这种单向的权力关系也不会发生本质改变。

在温方看来,青春期的孩子,往往把情份看得大过一切,甚至高于法律。温方分析称,学生在激情状态下很容易被吸引,并作出缺乏理智的行为。因此温方指出,面对“师生恋”问题,家长与学校需要循循善诱,让学生从激情状态上退出,同时告诉孩子情感、恋爱、婚姻背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要付出的代价,并向孩子强调保护意识,让孩子树立起正确的恋爱观和价值观,才是题中之义。

那么,这份《规定》落地后,类似“师生恋”以及校园性侵、猥亵等问题是否能得到有效缓解?就此,储朝晖解释,对于学生遭受猥亵乃至性侵,从现实案例来看,大多为熟人作案,因此往往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加之对猥亵、性侵的界限划定很难有清晰的界定,因此单依靠一份《规定》很难起到100%杜绝的效果。

储朝晖认为,《规定》是依据未年人保护法制定的一个更具体的落实规定,但依然存在谁应该成为执行主体的讨论。“从教师层面来说,存在着上千万的中小学教师群体,大家能不能很好地执行《规定》,目前尚难以下结论,还需要看后续实施效果的考量机制来衡量。”(记者 杨雨奇 实习生 漆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