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龄友好的健康社区】基于儿童友好的健康社区营造策略研究 | 上海城市规划
儿童是社区活动的主体人群之一,在社区中实现儿童友好是推进健康社区的重要环节。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有着不同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需求,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需通过建成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建设,满足全龄段儿童的身心需求。本文分析荷兰代尔夫特、奥地利、日本新雪谷町,以及国内的深圳、南京等地从政策先导、机制构建、文化塑造、空间营造4方面探索基于儿童友好的健康社区建设的实践经验。基于后疫情时代的背景及当代健康理念,从政策、文化、空间、机制4个维度总结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的营造策略。其中,政策是保障,文化是基础,机制是推动力,空间是载体。以期为我国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的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0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民健康首次成为国家战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健康社区建设是实现健康中国的重要抓手。健康社区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全民健康,考虑对全龄居民友好,其中尤其要考虑长者、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友好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前,国内健康社区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健康社区规划设计、社区适老化改造以及居民健康影响因素等方面;疫情暴发以来,健康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思路亦受到关注。然而,除了长者外,从特定人群需求切入的健康社区研究仍较少。儿童是参与社区活动的主体人群之一,友好的社区空间环境能增加儿童游戏活动频率,减少身体肥胖、心理孤独与意外伤亡的发生,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然而,儿童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对社区环境有特定的需求。为此,本文从儿童的健康需求出发,在借鉴相关案例的基础上,探索基于儿童友好的健康社区规划的运行机制、运行体系,以期推进儿童友好型的健康社区的规划建设。
1健康社区建设与“儿童友好”
1.1 健康社区的定义演变
“健康社区”概念最早被定义为通过各组织协作,能够有效提高居民个体健康水平的社区。此后,健康社区的内涵经历4方面拓展:
一是健康理念多维化,从单一的身体健康拓展到身体、心理、社会健康相结合;
二是从关注个人健康拓展为社区组织乃至社区整体健康;
三是健康要素丰富化,从单一的建成环境规划,拓展为注重健康社区的多元化的居民参与、社区内外部行动者协同治理;
四是考虑平灾结合,将灾情应对纳入健康社区考量中。
当前,健康社区的定义为:通过社区中的所有组织和个人共同促进社区达到整体健康状态。具体包括个体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环境的健康,以及个体与社会环境在平时与灾时的良性互动,涵盖了规划、建设和治理全过程。
1.2 儿童友好社区的内涵和实践
“儿童友好”(child-friendly)概念最早源于1996年联合国第二届人居环境大会的“儿童友好城市”概念,其定义为听到儿童心声,实现儿童需求、优先权和权利,并提出从社会环境治理和空间环境建设两方面来实现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
基于儿童友好的内涵,建设儿童友好社区的目标应包含政策、文化、空间、机制4个维度:
政策维度,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提供政策环境基础;
文化维度,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和环境,儿童有权参与自身相关的社区建设;
空间维度,社区中有儿童安全行走和玩耍的空间,并提供教育、医疗、庇护和娱乐等服务;
机制维度,营造儿童友好社区的制度保障。
儿童友好的实践始于城市尺度。自1996年“儿童友好城市”被提出以来,已有3 300个城市和地区申请到儿童友好型城市/地区称号。近年,儿童友好的实践逐渐细化到社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9年出台的《儿童友好型城市手册》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的5大目标;202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在城市规划将健康融入城市和地区规划》资料书,提出需在城市、社区、建筑尺度上制定有利于儿童空间的政策;荷兰、奥地利、日本、德国、英国等国纷纷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实践。国内儿童友好社区发展也逐渐起步。2019年,我国民政部提出将“儿童友好”纳入各级政府社区发展规划中;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大背景下,深圳、上海、南京等多个城市均开展了儿童友好社区试点。
1.3 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
基于健康社区和儿童友好理念,本文提出从儿童的健康需求出发,建设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
整体上,儿童友好社区的内涵和理念与健康社区较为契合。当代健康社区的内涵强调关注全龄居民的身心及社会多维健康,在关注儿童健康方面与儿童友好社区“政策、文化、空间、机制”4大维度的需求指向相契合。健康社区的内涵更强调社区个体、社会组织,乃至社会环境整体的多维健康,而儿童友好的内涵更关注如何营造满足儿童需求的物质环境与社会环境。
儿童友好社区倡导构建能保障儿童健康权益、满足儿童需求的物质环境及社会环境,是确保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健康社区建设的必有之义。故构建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可作为健康社区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之一。同时,儿童友好社区和健康社区理念各有侧重,互相补充,在社区营造策略上应将两者结合考量,从而更全面地保障社区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建设应基于对儿童健康需求的精准把握。传统城市规划和治理基于成人普适性需求导向,其价值观对儿童利益和需求存在忽视,导致儿童健康需求难以得到保障。随着儿童友好社区和健康社区理念的提出,我国规划领域对于儿童健康需求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剖析儿童健康需求是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营造的首要环节。
2儿童健康需求分析
儿童在生理机能和心理特征上均由于发展未成熟而存在健康脆弱性,因此相较成人,儿童对于社区物理和社会环境具有更为特殊的健康需求。同时,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因身心发展差异导致行为模式存在分异,进而反映出对社区外部空间环境和社会环境需求的差异。
儿童的健康需求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及社会适应3方面。
生理特征上,儿童机体免疫力较低,易由多种因素致病,超重、肥胖等健康问题高发。
心理特征上,儿童存在探索、邂逅、成长、参与世界的强烈需求。
社会适应则指与周围社会环境保持良好的协调关系和心理素质的状态,适度的社交活动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
在后疫情时代,体力活动减少、电子屏幕使用时间延长、作息不规律等生理健康问题更加突出。儿童尤其是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群体(如自闭症儿童等),可能会由于外部服务和社会支持系统的减弱而产生焦虑、恐慌等情绪与心理问题,其身心健康问题亟需更多的关注。由于儿童的健康脆弱性,其健康状况对社区环境有更高的要求,如规律性体育锻炼有利于预防慢性病和流行病,社会治安、社区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服务等要素均有助于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多元化的户外活动可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并锻炼儿童的社会交往能力。
结合皮亚杰儿童认知发展四阶段理论和埃里克森的人格渐成论八阶段理论,本文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特征将儿童的成长过程划分为婴幼儿(0—2岁)、学龄前儿童(3—7岁)、学龄初期儿童(8—11岁)、青春期(12—15岁)4个阶段。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行为特征和身心需求存在差异。
各年龄阶段儿童身心健康需求及社区环境诉求
各年龄段儿童的活动类型一览表
婴幼儿通过哭叫、视听等反射性动作来认知世界,心理对于外界事物存在不信任,生理上依赖家长的保护,缺乏独立活动的能力;由于活动范围多限于家庭室内,对社区活动空间的功能需求较小,在保证安全性的同时还需考虑看护家长的活动便捷性。学龄前儿童有一定的独立活动能力,但仍需家长看护,活动范围扩展到社区户外,猎奇心理强烈,在心理层面开始培育对社区的归属感和一定的社交能力,在户外团体活动中结交朋友,因而对活动空间多样性的需求增加,需兼顾空间的安全性、可达性和趣味性。学龄初期儿童具备独立活动能力和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对于周边事物有一定的思考,其提出的问题趋于广泛且初具深度,社交能力不断提高,邻居朋友逐渐成为陪伴对象;需要更具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社区活动空间,且其思考能力和参与能力的培养应得到重视,应鼓励其接触社区事务,并在社区参与中成长。随着身体素质提高,青春期儿童更倾向于高强度、竞技类的户外活动,如球类运动等,儿童的思维日趋成熟,探索自我意识和形成自我社会角色;应加强对其社区参与能力的培养,引导其社会适应素质健康发展。
综上,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营造应关注建成环境和社会环境两方面。建成环境需注重安全性、便捷性及全龄适宜性,通过促进儿童开展体力活动来提高生理健康状况;社会环境则应有利于儿童日常学习、社交、表达,且充分尊重儿童参与权利,引导儿童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健康发展。
3基于儿童友好的健康社区建设案例
基于儿童的身心健康需求,本文针对性地选取了荷兰、奥地利、日本以及国内深圳和南京的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作为案例,从政策、文化、空间和机制4方面分析其在社区建成环境及社会环境中的实践经验。
荷兰代尔夫特侧重从儿童出行路径的设计上构建社区的健康建成环境;
奥地利以社区扩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儿童参与社区规划研讨会等方式,从空间营造与机制构建两方面同步构建健康建成环境和社会环境;
日本制定法律体系、政策传导机制以及组织儿童理事会,从政策传导和参与机制构建两方面构建社区健康的社会环境;
中国深圳构建3级规划和政策传导机制,建立“市—区—社区”3级儿童代表架构,举办儿童参与活动等,从政策传导、文化塑造及机制建构3方面推动社区社会环境建设;
中国南京则组建多元协作队伍,建构多元主体协作治理机制,推动社区建成环境和社会环境建设。
3.1 荷兰代尔夫特市福德斯伦街区:空间营造型的儿童出行路径设计
2004年荷兰代尔夫特市开始推行“儿童友好城市”理念,通过对社区进行儿童友好改造,全面提升社区街道的安全性和趣味性,促进儿童投身户外活动,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其中,福德斯伦街区是示范街区,提出设计兼具安全性和趣味性的“儿童出行路径”。即设计儿童明显可辨识的线路,采用区别于车行道的铺装形式和材质,串联儿童常用设施和具有吸引力的地点,包括宅前空间、绿地、水边等儿童活动空间,形成线性儿童游憩空间网络。如福德斯伦街区的“儿童出行路径”串联了街区内的2所小学、1所幼儿园以及5处活动场地,儿童可通过步行或骑行安全地到达路径上的各个地点。
“儿童出行路径”建构核心内容
“儿童出行路径”示意图
其间鼓励儿童参与的线路规划。提供儿童表达意见的平台,让孩子们在社区平面图上标注各自的行走路径喜好、常去地点及其认为危险的地点。在此基础上,规划人员整理出儿童习惯的行走路径,用于指导“儿童出行路径”的规划。
3.2 奥地利: 空间营造与儿童参与机制建构并重
奥地利是推行儿童友好城市理念的先行国家之一,其倡导创建儿童友好型社区,使社区成为国际儿童友好城市倡议的一部分,并选取了多个社区作为试点;致力于提升儿童健康状况,近年来取得显著成效。
空间营造方面,奥地利倡导社区扩建和改善社区儿童活动空间,建设适合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运动场地、游乐场地和游乐休息设施,设置儿童专用的自行车道,为儿童提供优质的身体活动场所。在社区设立公共的儿童跳蚤市场、家庭中心、青少年中心、日托中心、亲子中心、儿童保育设施等,为儿童提供多元化的日常生活服务;关注儿童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建设儿童和青少年心理治疗机构,并通过组织开展青年健康会议,提升青年和儿童健康的社会关注度。
为使儿童友好空间营造贴合儿童真实的身心健康需求,奥地利非常注重推动儿童参与社区规划,在城市儿童权利战略中明确提出争取儿童权利,增加儿童的参与机会。奥地利相关部门搭建了青年与成人共同协作的组织框架,推动青年、儿童成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主导力量。社区组建儿童事务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设立青少年中心和青年俱乐部,并组织开展研讨会等促进儿童参与的社区活动,邀请儿童及其他社区成员共同制定儿童友好社区提案。
3.3 日本新雪谷町: 政策先导与儿童参与机制建构并重
日本制定了儿童友好相关的法律条文。
国家尺度上,于2004年颁布了《儿童权利公约》,保障儿童权利,提倡将儿童视为具有人类尊严和基本人权的主体。
城市尺度上,日本的新雪谷町(Niseko Town)制定《城镇建设基本条例》,明确规定了20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年参与城乡规划项目的权利,促进儿童在社会事务参与方面的健康成长。
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新雪谷町设立了由小学生、初中生构成的“儿童社区发展委员会”,提供机会给当地儿童接触、思考城市发展的问题,提升儿童参政议政的意识与能力。政府每年对社区儿童公开招募,最终选取10人作为委员会成员。儿童社区发展委员会成立后,会参观考察社区,并基于儿童的视角挖掘社区问题,提出实施建议。
此外,新雪谷町每年举办由镇长和相关部门官员参加的儿童议会。儿童代表在议会上通过与政府官员对话,落实“社区发展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而在儿童议会上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也会在“社区发展委员会”中进行讨论与研究。
日本儿童社区参与的实现路径
3.4 深圳“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政策传导、文化塑造及机制建构多头并进
2016年,深圳提出建设中国第一个儿童友好型城市目标,并明确提出以社区为试点和抓手,探索儿童友好型城市。其中,罗湖区“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是深圳市儿童友好城市的试点社区和成功范例,其强调切实保障儿童健康需求和促进儿童参与,从而建设基于儿童友好的健康社区。
深圳市构建了“战略规划—行动计划—试点项目”3级规划和政策传导机制,以试点项目为抓手探索学校、社区、医院等儿童友好空间改造的具体策略。
此外,深圳市建立了“市—区—社区”3级儿童代表架构和“市—社区”2级儿童议事会制度,通过定期议会建立儿童诉求表达、权利保障的层级传导机制。同时,举办儿童参与活动来培育社区儿童友好文化,采用“儿童扎针地图”“我与我的社区”等多样化、趣味性的参与形式,引导儿童参与社区公共空间改造的规划方案制定。
社区级儿童代表选取流程
3.5 南京泥塘社区: 多元主体协作治理机制建构
南京泥塘社区是“儿童权利倡导和儿童保护”试点,共有6 500名儿童,低龄儿童数量多且单亲、离婚家庭数量多。近年来该社区投入102万元用于建设贴合儿童需求的友好空间,如儿童健身器材、儿童户外游乐场、儿童洗手池、儿童分类垃圾桶以及妇女儿童之家、母婴室、儿童心理调适室、儿童图书阅览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活动空间和服务。
为保障“儿童保护项目”的长效运作,泥塘社区组建了多元主体协作队伍。队伍核心由社区主要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社区网格员等120位社区能人组成,为困难儿童提供服务。
一方面,社区在家长群中挑选了20位优秀家长,建立家长志愿者队伍,协助项目团队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社区与本地高校社工组织等第三方服务组织开展合作,建立服务基地,至今共进驻12家社会组织,开展了100多场儿童安全教育、应急救护教育、课业辅导和心理辅导等服务活动;
此外,社区邀请一批教师、医生、公安、消防等行业专业人员参与建设,为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提供专业支持。
泥塘社区多元主体协作队伍示意图
4
基于儿童友好的健康社区的营造策略
总结国内外案例,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建设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从儿童出发,让儿童发声,倾听儿童诉求,满足儿童健康成长需求,引导儿童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并共享治理成果,实现儿童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需求。具体的社区营造由政策、文化、机制、空间的4大方面共同实现,其中儿童友好的政策是社区营造的保障;尊重儿童权利与表达的社区文化是基础;儿童友好社区空间是促进儿童体力活动、心理成长和社会交往的实施载体,应体现可达性、安全性和游憩性3大主要原则;儿童参与和多元协作机制维度是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营造的实际推动力。
基于儿童友好的健康社区规划建设的4个维度
此外,在后疫情时代,平灾结合是健康社区建设的重要内涵。国家卫健委指出,“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疫情暴发迄今,儿童健康保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在后疫情防控时期,除日常生活环境建设外,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还需关注疫情时期的防控治理,建设平灾结合的健康社区,为儿童营造全时期全方位健康、安全、舒适的社区环境。
4.1 政策维度
形成保障儿童参与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层级分明的健康社区建设策略,以及构建承认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是推动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建设的政策保障。
(1)制定健康社区建设行动策略体系
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健康社区建设行动策略,分解和细化国家战略目标,推动社区层面的健康目标落实,在各项规划中落实儿童参与到健康社区的建设中。如深圳设计的“战略规划—行动计划—试点项目”3级行动策略,形成推动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建设的宏观战略设计到微观试点推进的层级推动路径,确保行动策略清晰可行。
(2)明确儿童的社区参与权利
应在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体系中逐步完善儿童权利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儿童的社区参与权的实现方式。日本政府出台《儿童权利公约》,明确儿童在社会事务中的权利,并鼓励地方制定地方性条例。基于《儿童权利公约》,新雪谷町进一步制定《城镇建设基本条例》,明确了儿童参与城乡规划项目的权利,并提出参与指引。
4.2 文化维度
建设基于儿童友好的健康社区,营造儿童友好的文化氛围是基础,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良性互动过程。
自上而下需加强宣传,形成儿童友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儿童的话语权,并通过制度建设保障儿童参与健康社区规划的权利。
自下而上则倡导儿童积极参与社区公共空间环境改造规划,主动表达诉求和规划意愿,培养参与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营造儿童友好的沟通环境,在交流中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减少专业术语,便于儿童更好参与到社区事务中。
(1)加强儿童友好理念和健康相关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可通过举办社会活动,促进社会对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认知与参与,为儿童营造表达自身诉求、行使参与权利的文化氛围。如深圳数百个社区2020年首次举办的“儿童友好社区日”活动得到了市民的热烈回应,对营造儿童优先、儿童友好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可借鉴疫情期间的社区防控经验,以社区为单元开展疫情及自救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尤其是儿童对健康的认知水平。在特殊时期,社区还可通过业主群等线上渠道定期举办防疫宣传教育活动,向社区儿童宣传防疫知识。
(2)培养儿童的社区归属感和参与意识
除自上而下的被动参与外,政府和社区还应通过日常宣传和趣味性的教育活动,培养儿童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推动儿童培养参与意识,主动融入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环节,从而培育社区儿童自组织,实现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治理。如深圳市红荔社区通过举办“儿童扎针地图”“我与我的社区”等活动,培养儿童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3)倡导用儿童友好的话语解释公共事务
儿童缺乏专业知识,难以理解相关技术说明和准则,故在儿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及与儿童交流过程中,用讲故事、绘画等通俗易懂、趣味性强的方式解释公共事务,创造儿童友好的语境,有助于儿童理解公共事务。如成都紫薇社区面向全社区儿童开展疫情防控主题宣传画活动,通过绘画形式促进社区儿童对疫情相关知识的学习与思考。
在疫情防控中,儿童友好的沟通方式将很大程度地提升防疫治理效果。例如深圳翻身社区的“快乐宅家,科学防疫”线上活动,通过绘制防疫手抄报、防疫小讲堂、防疫魔术秀、防疫知识竞赛等趣味性的活动,调动社区儿童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社区儿童远程学习防疫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科普效果。
4.3 空间维度
安全健康且适应儿童活动需求的社区空间是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的物质载体,是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营造的重点。与儿童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空间主要包括户外活动空间、出行空间、公共服务空间等。完善的社区活动与服务空间体系不仅为儿童提供安全舒适的日常活动环境,还有利于面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实现平灾转换,形成社区防疫单元。
(1)全年龄段友好的户外活动空间
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应配建社区公园、户外游戏场地等儿童活动空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行为习惯和成长需求,对社区室外活动区域按照年龄段进行功能划分,引导全年龄段儿童进行身体锻炼。同时,与老年友好目标相结合,将老人活动区和低龄区就近设置,便于儿童看护。
通过增强户外空间的趣味性,引导儿童投身户外活动,也有利于儿童的心理健康成长。如在社区布置社区农场、社区菜园、社区花园项目;打造主题户外空间,丰富活动体验;打造亲子空间,增强社区家庭亲子关系。
(2)安全且充满乐趣的出行空间
结合儿童出行习惯和目的地倾向,合理规划儿童出行路径。路径采用符合儿童尺度的设计,配套儿童常用服务设施,并且迎合儿童的猎奇心理特点,采用区别于普通出行路径的卡通、色彩等设计元素,增强儿童出行的引导性和趣味性。
具体的街道空间设计需避免人车冲突。拓宽社区内街,根据孩子的活动习惯重新梳理交通灯控系统,分时段封闭车流量较少的道路,打造人车共存的街道空间,提高社区内街安全性。同时,推荐儿童自己设计街道的标识系统,采用儿童风格和彩色,增强可辨识度和引导性。
(3)完善且可达的公共服务空间
参考深圳市的儿童友好社区实践,以符合儿童步行尺度的5分钟社区儿童友好生活圈规划、建设为载体,布局社区级的儿童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福利设施,包括幼儿园、社区卫生组织、儿童图书室、儿童议事室、社区儿童综合活动室、母婴设施等,保障社区儿童能便捷地享受到基本服务,并结合安全性和趣味性原则设计儿童活动设施场地,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4)灾时社区防疫单元空间体系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基本单元,也是儿童这一弱势群体和易感人群的重要健康保障。需重点关注社区入口空间、内部活动空间与服务空间。社区入口空间监管是实现源头控制的关键环节,社区应安排工作人员值守,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控制人流、物流出入,降低儿童接触风险的机率。在社区内部,倡导户外活动空间的点状化和分散化,在宅前空间设置简易活动设施和座椅,便于改造为临时儿童活动场地,减少儿童群体过度集聚;社区集中式公共活动空间则配置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社区中应配套儿童诊所、儿童商店等应急服务空间,保障社区应急服务的自给自足,尽量避免社区儿童与社区外感染源相接触。
4.4 机制维度
为使儿童真正成为社区事务决策中的参与者,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需共同探索在社区中构建儿童参与的制度设计,形成涵盖儿童在内的利益多方协作机制,构建动态评估机制。
(1)设计儿童社区参与的制度
在社区规划设计中,需完善儿童参与社区建设的制度设计。可构建社区儿童代表制度和儿童需求落实机制等常态化机制,选取儿童代表,定期与相关决策者交流,表达儿童对社区的看法,并参与社区日常事务决策。如日本新雪谷町的中小学生社区发展委员会——儿童议会两级治理制度,以及深圳的儿童代表制度、儿童议事制度,均是实现社区中儿童诉求表达、权利行使的良好制度设计。
(2)形成多方协作的社区规划和治理机制
健康社区的建设强调开放性、共享性,需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尤其是儿童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开展需求调查、设计工作坊、社会监督等形式,引导多元主体介入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的规划设计与治理。根据社区特质,构建多方协作机制,推动儿童参与社区规划决策。其中,政府提供制度、政策保障,企事业和公益组织提供服务与支持,学校、街道社区共同参与,媒体进行宣传、跟踪,共同构建儿童参与的社区协同规划治理机制。
健康社区的多主体协作示意图
(3)构建绩效考核、动态评估机制
建立定期绩效考核机制,为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的建设保质、保量实施提供支撑。依据地方特点,建立基准且长效的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评估体系和评估指标,并邀请第三方进行定期评估,考核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建设情况。
5结语
后疫情时期,健康社区的营建和全人群健康目标的实现愈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儿童作为社区中弱势且话语权显著缺失的群体,其身心健康需求往往受到社区规划决策者的忽视。这也导致社区建设难以保障全人群的健康。因此,儿童友好目标的实现是推进健康社区建设的重要一环。同时,儿童友好社区和健康社区在理念和实践策略上均各有侧重,为全面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在社区营造策略方面需兼顾儿童友好和健康社区理念,使其互为补充。
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有不同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需求,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需通过针对性的建成环境与社会环境建设,满足全龄段儿童的身心健康需求。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的建设是不断探索与实践的过程,现阶段荷兰、日本、奥地利等国,以及国内的试点城市,从空间营造、政策传导、文化塑造、机制构建等方面探索了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的规划、建设和治理模式。基于案例经验和儿童友好的理念,本文从政策、文化、机制和空间4个维度提出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营造所应关注的核心要点与营造策略。
未来可结合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营造实践,通过在不同社区开展实证研究,探索在地化的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规划建设规范和标准,以及针对我国不同类型社区的治理模式,探索儿童友好型健康社区营造的长效机制。
详情请关注《上海城市规划》2021年第1期《基于儿童友好的健康社区营造策略研究》,作者:何灏宇、谭俊杰,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廖绮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袁媛(通信作者),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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