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跳楼轻生的人,半空中是否会后悔?心理学家的答案很明确
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加缪《荒缪与自杀》
日本明治时代,曾有一个年轻女子跳瀑自杀。
她并不是因为失恋、厌世、疾病或者绝望,只是觉得韶华太美,不知失去之后如何是好,于是不如像樱花那样,在最美的时刻死去。这是一个令人绝望的故事~
人是否拥有自杀的权利?
我国法律既没有赋予人自杀的权利,也没有规定不自杀的义务。不过,大众对于自杀有一些普遍的认知:
- 轻生就是自杀。自杀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也就是说,人有选择生存或死亡的权利。
- 人在选择死亡时要考虑自己是否还有未尽的义务,比如: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 对因身患重病、情感受挫等个人因素而自杀,默默无言地奔向黄泉的人,任何人都不应去干涉。
争议
自杀并不是一个人类经验史中的常规问题,无论是作为参与者,还是作为旁观者,我们仍可能随时遭遇它。
自杀并不以自杀者的终结作为终结,它是一个永恒性的话题。
人类自诞生以来,个体的自杀活动就从未间断过,“自杀行为”本身也被当成一个哲学问题来思考。
康德与休谟曾对自杀问题的道德考量展开了争论,康德反对一切形式的自杀,而休谟则认为,人类的自杀行为同挽救他人生命一样都是可理解的。
另一方面,自杀也是一个社会学问题,涂尔干在《自杀论》中,把自杀当作一种严格的社会行为研究。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称,自杀为“死亡冲动”,是一种人与生俱来的本能倾向,所有自杀和自毁行为(倾向),都是主体的死亡本能在从中作祟。
对此,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作家日记》曾这样发问,“这个大自然有什么权力让我出生在世界上,它有什么权力在我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就把我制造为有意识的我?”
电影《蝴蝶效应》中,主人公伊万凭借着自身的“超自然力量”经历了数次失意的人生,最终选择回到母亲的子宫,在自己出生之前终结了自己。
从高空跳楼轻生的人,在半空中是否会后悔?
语录
“首先,如果你在半空中有后悔的时间,就说明已经选择了一个没有必要后悔的高度。”
“感觉有25层楼那么高,大概在空中飞了四秒钟,我重重地拍向水面。那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大的疼痛,好像所有的骨头都同时碎了。死亡真的是特别特别痛苦的事,一旦你体验到这种痛的话,我相信你绝对不会尝试第二次。”
“绝对会后悔。会后悔的非常惨。记住,跳楼不是飞翔,跳楼就是跳楼。”
以上均来自于自杀未遂的人语录。
在美国金门大桥,凯文·海因斯选择了一个无人处,犹豫了一会,之后乘人不备,扳着护栏,快速跳了出去。当他跃出的那一瞬间,突然觉得后悔。据说这也是很多自杀生还者的想法。
巨大的势能让海因斯深深扎入湾区的海水里,头脑中完全空白,直到他被旧金山湾区的海上巡逻队救起来送往医院。
精神分析学家认为,引起自杀事件最终完成(就其结果而言)的那一瞬间的诱因,是最不重要的,解释自杀往往需要深度挖掘。
已故者走饭曾说:“我有抑郁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
已故者旅行的孤独风曾留下遗言:“当你们看到这条微博,我已经走了,我熬过了1584天,终于在今天凌晨结束了,谢谢各位,我熬不下去啦,所以我走了。对不起,各位,我还是撑不下去。”
电影《自杀专卖店》中有这样一句话,承受痛苦,比承受死亡更有勇气。
比死亡更可怕的终结
不少人认同这样一个观点,即自杀者未必不害怕死亡,世上一定存在着比死亡更糟糕的事。
人类历史表明,死亡从来不是最可怕的事,尽管人们做了大量的努力来避免死亡,但它依旧不是可怕之物的终极形式。
自杀者自杀的过程,是走向死亡的过程,也是一条生死相隔的单行道。在这一过程中,恐惧始终是存在的,只不过人们奔赴死亡时遮蔽了它。
电影《怪形》中,一个比异形更可怕的外星生物,更像是一种精神寄生虫的隐喻——恐惧本身。
它的可怕之处不仅仅在于它会带来死亡,而在于它超越了人类的死亡,带给人类无限恐惧的同时又结束这一恐惧。
生的欲望
“以身殉道”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目的的自我牺牲,人们选择一种广义上的自杀来保卫他们的信仰。这种情况下,自杀是一种武器,用来对抗敌人。
精神分析学家门林格尔在《人对抗自己》中指出,自杀者或者具有自杀倾向的人的自杀根源在于人的毁灭本能。
一方面是根据直观的判定,若不能毁灭他人,便毁灭自己;另一方面是若毁灭了他人(在意识中产生的想法),则会出于愧疚而毁灭自己。
生的欲望对于人类的生存有着重要的影响,人类的神经系统被“设计”成有利于生存的模式,当你的身体感受到疼痛时,大脑就会接收这一信息,使身体免受持续的损害。
目前,中国严重精神病发病率约为1%-1.5%,抑郁症发病率约为5%。其中的重度患者中15%有过自杀行为。
中国是世界上自杀人数最多的国家,每年有28.7万人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这是一系列可怕的数字。
总有那么一刻你会发现,死亡,可能并不是结束,而是另一场悲剧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