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金李:建议放开单身女性冻卵限制、认可非婚生育孩子

文 / 新京报
2022-03-04 12:39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侯润芳)近年来单身女性冻卵等话题引发关注。将参加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在一份提案中聚焦这一社会公共议题,他在提案中表示,尽快改变传统观念,对单身大龄女性或暂时找不到适合结婚对象而主观愿意生育力保存的女性,都应放开生育力保存。同时对大龄单身女性非婚生育小孩等行为也应予以认可,在上户口、上学、医疗以及其他方面都应一视同仁。

受访者供图。

近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创下了1978来的新低。同期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仅为1.45‰,同样创下1978年以来的历史新低。金李在提案中指出,人口出生率下降主要有多方面的原因:第一,大城市养育成本不断提高,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得到好的教育,工薪阶层不敢多生孩子,或者希望推迟二胎或三胎计划;第二,女性的独立意识在觉醒,较多女性希望能在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思想更加成熟的时候再要孩子;第三,女性对精神层面的追求在不断提高,离婚率居高不下,晚婚或不婚情况日益增多,很多女性不得不推迟生育计划。

然而,女性怀孕最佳年龄一般在23到30周岁之间,在23到30岁这个时期,女性全身发育完全成熟,卵子质量高,怀孕后分娩危险小,胎儿生长发育好,早产畸形儿和痴呆儿的发生率最低。在新冠疫情暴发之前,部分有经济条件的女性选择前往美国、日本或泰国进行生育力保存。所谓生育力保存是指将生殖细胞进行提前储存,以备后续生育所需。生殖细胞的储存形式包括:卵子冷冻、卵巢组织冷冻、胚胎冷冻。

金李在提案中指出,我国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在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更是明确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目前在国内生育力保存必须要在获得许可的专业医疗机构,单身健康女性在国内不允许进行生育力保存,已婚女性有两类可以进行生育力保存:一类是患恶性肿瘤的妇女,接受化疗或放疗前,将卵子取出冷冻,保存拥有自己后代的机会;第二类是有不孕症的妇女,但不孕夫妇要想进行生育力保存,必须要有三证,也就是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

近年,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引发关注,虽然案件至今尚未得到最后的判决,但掀开了中国大龄单身女性生育力保存的司法序幕。在近期,非婚妈妈起诉深圳卫健委争取生育保险一事引发关注。

金李在提案中指出,随着单身女性群体的逐步扩大,有生殖焦虑和生育力保存需求的单身人士也越来越多。如果因为我国法律制度依然沿袭原来传统规定,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大龄单身女性丧失当母亲的权利,不利于诞生更多高质量后代,不利于提升生育率和生育质量。我国法律制度滞后,而国外则在我国设立不少的中介组织进行生育力保存,让国外机构大赚我国大龄单身女性的钱,从商业利益角度看,也导致了国民财富的外流。

为此,金李建议,尽快改变传统观念,对单身大龄女性或暂时找不到适合结婚对象而主观愿意生育力保存的女性,都应放开生育力保存。同时对大龄单身女性非婚生育小孩等行为也应予以认可,在上户口、上学、医疗以及其他方面都应一视同仁,增加全社会对单身女性生育的包容度,鼓励优生多生,让单身大龄女性出生的小孩能和谐快乐地成长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