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儿童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2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儿童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通报(2021年第4号)。
一、风险监测总体情况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儿童漆产品10批次,主要依据GB/T 34676-2017《儿童房装饰用内墙涂料》、GB/T 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涂料》标准,对儿童漆产品的干燥时间、耐冻融性、对比率、耐洗刷性、耐碱性、耐沾污综合能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游离甲醛含量、可溶性元素含量、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含量、N-甲基吡咯烷酮(NMP)含量、N,N-二甲基甲酰胺(DMF)含量等项目进行了监测,其中N-甲基吡咯烷酮(NMP)含量与N,N-二甲基甲酰胺(DMF)含量为非儿童漆标准检验项目,但因涉及儿童健康,也对其进行了监测,不做符合性判定。监测结果表明,10批次样中,有3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率为30%,不符合项目主要为耐冻融性、对比率、耐洗刷性、耐碱性、耐沾污综合能力、游离甲醛含量。
二、主要监测项目分析
本次儿童漆风险监测项目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游离甲醛含量、可溶性元素含量、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含量、N-甲基吡咯烷酮(NMP)含量,N,N-二甲基甲酰胺(DMF)含量等6项有害物质,是影响人体健康,受消费者普遍关注的安全性项目;耐冻融性、干燥时间、对比率、耐洗刷性、耐碱性、耐沾污综合能力等6项物理性能,是衡量儿童漆产品耐久性、装饰性、抗污性的重要指标。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常用VOC含量表示,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影响。当室内环境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严重时会引发抽搐、昏迷,甚至伤害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
2.游离甲醛含量。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会刺激眼睛、喉咙、胸腔等部位。长期吸入甲醛会对人体造成较大伤害,不仅会引起身体免疫力下降,破坏部分人体组织,甚至还会引发白血病。目前,甲醛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强致突变物之一。
3.可溶性元素含量。儿童漆标准中可溶性元素包括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等元素,这些可溶性元素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
4.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含量。APEO的降解性缓慢,它的生物降解率为0%-9%,且具有类似雌性激素作用,进入人体可能会诱发激素紊乱、对儿童产生致畸等影响。
5.N-甲基吡咯烷酮(NMP)含量。N-甲基吡咯烷酮可与水任意比例混合,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但未见吸收作用。由于蒸气压低,一次吸入的危险性小,但通过慢性作用可致中枢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引起呼吸器官、肾脏、血管系统的病变。
6.N,N-二甲基甲酰胺(DMF)含量。DMF进入人体后,主要经肝内微粒体混合功能氧化酶作用,脱去一个甲基,代谢产物为甲基甲酰胺和甲酰胺,该过程会对肝脏造成较大伤害,排出物对肾脏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7.干燥时间。干燥时间是指涂料从流体层变成固体漆膜的时间,反应了漆膜成型的快慢程度。干燥时间直接影响着涂料施工进程,在一定程度上使用干燥时间短的涂料,有利于缩短工期。
8.耐冻融性。耐冻融性反映了涂料在低温下的贮存性能,与涂料中添加的冷冻液比例及成膜助剂成分密切相关。耐冻融性差的涂料,不适宜在寒冷地区使用,否则可能会发生硬块或絮凝变质,影响产品使用。
9.对比率。对比率是衡量涂料遮盖力的重要指标,与装修美化效果密切相关,在施工时对比率高的产品还可以减少涂料的使用量。对于建筑涂料,对比率的高低与掺入的钛白粉含量有关,是制约涂料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10.耐洗刷性。耐洗刷性是涂层经反复洗刷除去污染物时相对抗磨蚀性的表征,直接反映了涂料的耐久性能,同样也是衡量建筑涂料乳液性能和含量的重要指标。
11.耐碱性。耐碱性反映了涂料产品抗碱侵蚀抗能力。耐碱性差的涂料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起泡、裂痕、剥落、粉化,软化等现象。
12.耐沾污综合能力。耐沾污综合能力是儿童漆产品的一项重要功能性指标,反映了儿童漆抗污染性能及污染后的可清洁能力,是儿童漆产品经济附加值高的另一重要因素。
三、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儿童漆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尽量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购买时应查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检查产品执行标准,我国有专门针对儿童房装饰用内墙涂料的国家标准,选购儿童漆时要注意产品是否执行GB/T 34676-2017《儿童房装饰用内墙涂料》标准;
2.向商家索要产品的检验报告,并应关注产品的性能指标,特别是有害物质的指标;
3.大多数优质的儿童漆产品颜色均一,质地细腻、不分层,易于混合均匀,并无刺鼻味道。
4.儿童漆在施工使用时,要注意产品明示的稀释比例,根据不同的施工方式正确选取比例,以防出现橘皮、开裂等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儿童漆风险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将本次风险监测结果通报有关部门,以便及时掌握该产品的质量状况和风险点,做好预防和消费警示。
2.加强地区间沟通联系。将本次风险监测结果函告生产企业所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日常监管做参考据。
3. 适时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