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选择冻卵吗?

文 / 护考小贴士
2019-12-26 08:07

最近,有这样的一条消息在微博及各大即时媒体迅速传开,甚至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这?在讨论什么呢?未婚?还是冻卵呢? 我们在微博上很轻松的就找到这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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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未婚冻卵案当事人

而这件事的在网络上持续的发酵,并不是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的诉讼案件。

更深一层的含义就是:

是否在这一层面上对女性有歧视行为!

小编在百度百科上找到了部分答案:

性别歧视指在关于性别上存在的偏见,指一种性别成员对另一种性别成员的不平等对待。尤其是男性对女性的不平等对待。两性之间的不平等,造成社会的性别歧视。但也可用来指称任何因为性别所造成的差别待遇。

甚至在2019年3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2018年美国的人权纪录》指出,美国性别歧视触目惊心。美国女性遭受性骚扰和性侵犯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缺乏保障,面临明显的就业和职场歧视。

为什么歧视在当今社会上遭人唾弃呢?

性别刻板印象-人们对男性和女性的假想特征所抱有的信念,两类性别中均存在这种刻板印象,而且正反面的特征都有。例如,正面的女性刻板印象,认为女性是亲切的、善于教导的、考虑周全的。相反负面的则认为她们是优柔寡断的、被动的和过于情绪化的。同样的,刻板印象中也假定男性具有正负两方面的特点。例如,认为男性是果断的、自信的和积极的,但也是富侵略性的、感觉迟钝的和傲慢自大的。在有差别的尊重中,无论女性还是男性都对男性表示了更多的尊重。

最简单的原因就是,时代发展、社会发展、思想在发展,一个陈旧的、不正确的观念终究会淘汰。而我们今天的主人公徐女士(化名)就是遭遇了这样的事儿,而被再次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

在当今的社会中,有不少工作也存在歧视、甚至是地域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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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域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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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因地域问题遭到恶意更换保险公司!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一而再而三的出现呢?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们的观念没有进一步的得到提升!纵观全球,每天爆发示威游行、大罢工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大多数都是歧视,新闻媒体也在频繁的报道相关消息。

视线回到现在:为什么未婚冻卵而引发广大网友热议,最简单明了的就是当事人认为医院不给未婚的女子进行冻卵的服务。而小编能想到或许有以下这么几点会导致争论不下:

在医院方面,可能的顾虑有这么几点:

1.国家严厉禁止售卖倒卖卵子精子的行为,怕当事人有这样的行为

2.医院内部有先关的规定,禁止给未婚女性提供冻卵服务。

3.院方没有明确规定,但拒绝给未婚女性提供冻卵服务。

......

在当事人方面,受到“歧视”的方面有这么几点:

1.当事人在以后可能要进行试管婴儿的行为而考虑

2.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在良好的情况下,事先将优质卵子进行冷冻,为以后做打算

3.可能出于本意,就是想进行这样的举措,并且考虑到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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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论怎么样,我们都要在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我国有明确的规定:

男女平等是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劳动就业上,就是妇女拥有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

中国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就业促进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27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当然,我们在这些新闻消息的下方都能到看到很多网友的评论,而大家的观点都基本一致:支持当事人的做法,拒绝歧视!

但是,大家有没有考虑到,在当前的科技条件下,医院做这样的手术是否成熟?对女性的危害有多大?而大家又对“冷冻卵子”了解多少呢?小编还是要科普一下的:

冷冻卵子

又称 雪藏卵子,即取母体健康时的卵子冷冻阻止卵子随人体衰老生育时取出冷冻的卵子使用即可。冷冻卵子的技术本身并不成熟,即使可以冷冻、复苏、形成受精卵,胚胎,但 胚胎 真正长成可以生存的健康孩子几率较低,安全性无法评估。在2012年世界上共有100多个冷冻卵婴儿,尚缺乏远期观察。

据生殖专家称44岁以上受孕率很低,25岁-35岁的女性成功率最高。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孕率会越低。某些女性欲在30之前冷冻卵子,可以提高日后手术受孕率,而冷冻卵子可备不时之需。

而那些情况下“适合”卵子进行冷冻呢?

已婚女性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具备资质的医院才会为其冷冻卵子。

一种是不孕女性在取卵当日,男方不能及时提供精子,同时拒绝供精做试管婴儿的;

第二种是患有恶性肿瘤的女性,在对全身进行较大剂量放化疗前,可以将卵子取出冷冻,保存拥有后代的机会。

很多人都说目前技术非常成熟,对女性很安全的,但你要知道,任何手都有风险、而取卵的危害你知道吗?

首先,冷冻卵子一般都要取十几个、二十几个卵子保存。但促排卵药物易过度刺激卵巢,使女性患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取卵子需要穿刺,这个过程容易发生感染,也可能伤害卵巢功能。

所以,朋友们,看到这里,你清楚了嘛?双方僵持不下的原因,我想大家也清楚了。

所以,我们不能一股脑的“迅速站队”,要有属于自己的立场以及明确的观点,针对于取卵,小编想,广大的女性或许也不清楚,每个月,女性的卵子是能产生1枚,就是说,如果要采取冻卵服务,就要考虑到取卵问题,在医学上,要使用药物刺激让女性排卵,就像上文所说的,从十几个卵子中选取一枚健康成熟的卵子用于“冻卵”,但使用药物是对女性的身体有所伤害的,促排卵药物易过度刺激卵巢,使女性患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引发腹水、肿胀、月经不调、卵巢早衰等情况。取卵子需要穿刺,这个过程容易发生感染,也可能伤害卵巢功能,危害女性健康。

如果确实有条件取卵,最后的冷冻保存是否具备条件吗?

对于现在的技术条件来说,冷冻胚胎和冷冻精子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即使这样,临床上也不建议精子、胚胎冷冻时间过久,像冷冻精子一般建议不要超过半年,胚胎的冷冻期也不要超过2年。

2013年,上海瑞金医院诞生的冷冻卵子宝宝,卵子冷冻了4个月。但那些想提前冷冻高质量卵子的女性,都希望卵子能冻存不止5年,而是更多年。

而今,卵子冷冻技术尚不成熟卵子对温度、冷冻保护剂十分敏感,冷冻可能会对卵子的细微结构造成伤害,且解冻过程也可能破坏卵子的细胞结构,解冻后卵子的复苏率也不高。那么,敏感脆弱的卵子能冷冻多久?卵子冷存技术尚不成熟,冷存多年后,质量到底如何也不确定,且女性提前取卵对健康会造成一系列的危害。这么看来,仅仅为了一个高质量的卵子而冒这么多的风险,恐怕仍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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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也想让大家来评论,也希望大家能够客观的评价这件事请,毕竟,院方想更好地服务患者,而患者也能更好的接受院方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