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4个月后怀孕?企业与员工矛盾冲突之生育险释论
现在是2018年7月,国家已全面实行开放二孩政策。二十多年前的今天,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到处抓“超生分子”。 以前因劳动力需求超生,现在因昂贵的经济成本生不起。而对于目前占人口总量48.73%(来源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的女性来说,就业和生育更是一件矛盾和冲突的事情。
前几日在脉脉社区看到此贴,欢迎大家在公众号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
- 评论所有观点,小编概括了一下,主要分三类:
- 楼主无社会责任感,不懂法律。
- 孕妇无辜。各看官根本不懂创业的苦,创业公司养不起孕妇。
- 楼主苦,孕妇也为难。折中处理,好走好散。
不切实际考量的操作都是有潜在风险的,是孕妇面试时隐瞒事实还是创业者想逃避法律责任?我们无法通过这几个字眼判断孰是孰非。但是,在国家已有的法律政策下,尽量做到企业损失最小化,员工利益最大化,事情处理人性化。刚好小编接触过生育险,把搜罗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吧!
01 深圳产假有多少天?
根据深圳妈妈休产假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
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② 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小编注释:破腹产不一定是难产,判定难产需有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所以,假如加上难产等特殊情况,产假假期天数总和:
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02 对应假期的薪资计算
①正常产假98天: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注:先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其中,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②奖励假80天:支付工资
依据: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③难产假30天:支付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如上)
03深圳生育津贴申领
受理条件
① 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② 参保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③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
04 网上办理流程
① 职工需先报销医疗费用后,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相关的生育津贴。
② 在深圳社保“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
所以,结合以上政策法规再来看帖子:
尽管是创业公司,根据劳动法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操作。但是,因为生育险的政策补贴保障,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降低企业所受到的用工风险。另外,女员工怀孕后不代表不能上班。企业做大做强,对员工负责,承担应尽社会责任是长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