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及时放置皮下埋置避孕剂与延迟放置的比较

文 / 程利南医生
2018-06-18 12:38

间隔生育有利于母婴健康。放置单纯孕激素皮下埋置剂(以下简称“皮埋剂”)是一种长效、可逆的避孕方法,且其特点是避孕有效率高、堪比输卵管绝育。在产后首次随访(产后4-6周)时提供标准的、放置皮埋剂的服务,可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发生。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是,那些产后未及时随访的妇女,以及在落实避孕措施前就恢复了性生活者,仍暴露于意外妊娠的风险之中。因此,在分娩后、出院前,就给予放置皮埋-即“分娩后及时放置皮埋剂”,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效果抑或更为理想。

为了明确分娩后及时放置皮埋剂避孕是否确实可行,Sothornwit等检索了至2016年10月28日Cochrane Central Register of Controlled Trials (CENTRAL)、MEDLINE、Embase和POPLINE等相关文献,查阅了以往相关研究的系统综述和其他资料(包括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收集所有在分娩后出院前放置皮埋剂(以下简称为及时放置组)与产后4-6周放置皮埋剂(以下简称为延迟放置组)进行比较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由2位综述作者独立查阅文献和资料的标题、摘要,对相关研究进行全文评阅,对纳入系统分析的研究提取数据、比较结果和评估偏差风险;意见不一致处,与第三位综述作者讨论解决;尽可能与一些研究者联系,以获取更多数据。所得数据,均经适当的统计学处理。

主要结果

1、共有3项研究、410例的资料被纳入系统分析。总体而言,证据质量从“中等”至“很低”。存在的主要不足,是不够严密和偏差风险(与未采用盲法相关)。

2、及时放置组的初始放置皮埋剂的避孕率(Initiation rate of contraceptive implants)要显著高于延迟放置组,相对危险度(RR)为1.41,95%可信区间(CI):1.28-1.55(3项研究、410例,质量证据:中等)。

3、两组之间,在皮埋剂放置后6个月时的续用率无显著差异(RR为1.02,95%CI:0.93-1.11;2项研究、125例;质量证据:低)。同样,两组在皮埋剂放置后12个月时的续用率也无显著差异(RR为1.04,95%CI:0.81-1.34;1项研究、64例;质量证据:很低)。

4、及时放置组在放置后6周内异常阴道出血的天数要多于延迟放置组,均差(MD)为5.80天,95%CI:3.79-7.81(1项研究,215例;证据质量:低)。及时放置组在放置后6周内其他不良反应(恶心、脱发、毛发丰富、头痛和痤疮等)的发生率也高于延迟放置组(RR为2.06,95%CI:1.38-3.06;1项研究,215例;证据质量:低)。然而,由于所分析的临床试验未采用盲法,对放置6周内副反应发生的报道也未进行客观评估。

5、两组之间,在放置12个月时阴道不规则出血、大出血或严重腹痛等不良反应无显著差异(RR为1.01,95%CI:0.72-1.44;1项研究、64例;质量证据:很低)。

6、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两组之间在以下三方面尚不能明确是否存在差异:①在皮埋剂放置6个月时哺乳情况;②在放置12个月时意外妊娠率;③皮埋剂使用者满意度(0-10)评分(统计数据不一一罗列;证据质量:低至很低)。

鉴于上述分析结果,分娩后出院前放置皮下埋置剂,可作为产后落实避孕措施的方法之一。

备注:

1. 世界卫生组织的《避孕方法选择的医学标准》第五版(2015):哺乳妇女产后六周以内放置皮下埋置避孕剂分级=2,产后≥6周分级=1 ;不哺乳妇女产后21天以内分级=1。

2. 我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指导意见:单纯孕激素皮下埋置剂在产后应用时,哺乳者可在产后6周以后放置;非哺乳者产后即可放置。

文献来源

1、Immediate versus delayed postpartum insertion of contraceptive implant for contraception - Sothornwit - 2017 - The Cochrane Library - Wiley Online Library http://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1002/14651858.CD011913.pub2/full

2、WHO. Medical eligibility criteria for contraceptive use – 5th ed. 2015

3、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 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 计划生育分册. 第29-38页,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