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点孕妇的健康提示!

文 / 辽宁微健康
2018-03-06 17:35

(一)

对高龄孕产妇的提示

1

分娩时年龄大于35岁,称为高龄孕产妇。相应的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增多,胎儿发生染色体等异常的风险增高。建议至少在怀孕前6个月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全面的孕前检查与评估,在医生指导下科学孕育。

2

定期接受孕期保健,同时尽早到当地市级产前诊断中心进行胎儿产前诊断。

3

高龄属于孕产期危险因素,应到二级(县级)以上的助产机构住院分娩。

(二)

对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的提示

1

第一胎剖宫产后,至少间隔两年以上再次怀孕相对安全。孕前需进行子宫瘢痕评估,判断是否适宜妊娠。

2

在孕早期,要尽早到正规医院进行B超检查,明确孕囊着床位置。如果在前次手术瘢痕处植入,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异位妊娠,十分危险。

3

随着孕周增加,子宫不断增大,要做好严密监护,防止手术瘢痕破裂的风险。

温馨提示

首次生育最好选择自然分娩,避免剖宫产带来的母儿安全隐患。

(三)

对存在妊娠高风险孕产妇的提示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医院服务能力,规定了提供不同妊娠风险等级的孕产期服务机构。

产妇年龄大于40岁、体重达肥胖标准、存在较严重的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等,妊娠风险达到“橙色”或“红色”高风险的孕产妇,应按照医嘱要求,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孕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原创内容,转载请标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