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部分抗癌药降价超70%【新闻客】
1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以下简称4+7城市)。
本月,“4+7”带量采购试点进入落地阶段。伴随国家和地方层面密集推出举措促药品降价,国内外医药企业也开始为争取市场份额,加入调价行列,部分药企产品降价幅度甚至超过七成。
官方密集出招促药品降价
3月5日,国家医保局对外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对“4+7”带量采购试点未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调整。
依照《意见》, 非中选药品2018年底价格为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2019年按原价格下调不低于30%为支付标准,并在2020年或2021年调整到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支付标准。
非中选药品2018年底价格在中选价格和中选价格2倍以内(含2倍)的,原则上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
此外,同一通用名下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设置过渡期,2019年支付标准不高于中选药品价格。
部分高价抗癌药价格下调幅度超70%
一方面,国家及地方层面密集采取一系列行动。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获取生存空间,也相继下调药价。
这其中,有些高价抗癌药价格下调幅度超过70%。与此同时,国产仿制药与进口原研药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
根据早前公布的“4+7”试点地区集中招采中选结果,25个品种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达到96%。
中标药品中,跨国药企阿斯利康的原研抗癌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企业方面曾表示,此价格已为全球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