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骨转移疼痛难忍,有种方式显著提高生存质量和生存期
放疗能缓解80%的骨转移引起的疼痛,还能预防骨转移部位的骨折,恢复或缓解对脊髓的压迫,预防或恢复病人的截瘫,极大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并且放疗费用低廉,是理性的治疗骨转移及骨转移引起的疼痛的手段。
骨转移是指原发于其他各种器官的肿瘤,通过淋巴系统或血液循环转移到骨骼所产生的继发性肿瘤,包括恶性骨肿瘤的转移。在原发恶性肿瘤中,最易发生骨转移的是乳腺癌、肺癌、肝癌、肾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及胃癌等,骨转移癌多发生于躯干骨,其次是股骨和肱骨近端,发生于膝、肘关节远端者少见,在躯干骨中以脊柱最为常见,依次是胸椎、颈椎、腰椎、骶椎,此外,髂骨、肩胛骨也常有发现。
患者家属对骨转移有认知误区,认为骨转移就意味着无药可医,时日无多了。总体而言,骨转移的病人病情确实均比较晚。但也要因人而异,不要因为骨转移的发生就放弃治疗。相对于其他恶性肿瘤,乳腺癌(尤其是分子分型较好的类型)和前列腺癌在骨转移发生后仍可能有长达的十多年的生存期。甚至是相当一部分IV期的肺癌病人,如果有某些癌驱动基因的突变,局部骨转移放疗后联合靶向治疗药物,中位生存期也能达到几年。
对于癌症的骨转移,一旦发现,应该尽早开始治疗。越早治疗,价值越大,这包括患者致残率越低,并发症越少,患者生活质量越高。骨转移除了疼痛外,还可能出现功能障碍、病理性的骨折、高钙血症等一系列骨骼并发症,脊椎转移还可发生脊髓压迫以至截瘫。一旦诊断骨转移,应尽早予以治疗。例如椎管内转移或椎体转移的脊髓浸润可导致脊髓受压,伴有运动和感觉障碍以及疼痛。放疗应立即开始,即从首次出现的24小时内。糖皮质激素进行抗水肿治疗也应立即开始。
在放疗开始时能行走的患者有80%的机会保持行走能力。在下肢轻瘫的患者中,恢复行走能力的概率下降到了40%的概率,在截瘫患者中,最多只有7%的机会回复行走能力。早期发现骨转移,尤其是椎体转移,需要尽早接受以放疗为主的治疗。一旦发生截瘫或骨折,即便是进行手术治疗,效果也比较差,病人的生活质量也下降非常严重。
如何尽早发现骨转移,便于尽早治疗?
骨转移癌的诊断主要是依据明确的肿瘤原发灶诊断,结合临床上骨的疼痛、肿块、功能障碍,影像学改变(X线、放射性核素骨扫描、磁共振MRI、CT等),实验室检查(碱性磷酸酶、酸性磷酸酶、红细胞沉降率、血钙等),有条件者可行病理检查来确诊。
骨转移的诊断一般是如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病人在初次诊断癌症时就发现了骨转移,只要有远处转移就是IV期病人。这时候除了治疗原发病灶外,需要即使对骨转移进行以姑息性放疗为主的治疗。
另一种是初次诊断时没有发现骨转移,但后续随着病人疾病进展,出现了骨转移。
早日发现骨转移,依赖于对骨骼部位的疼痛的注意。早做检查,如骨扫描和MRI等。另一个对容易发生骨转移的肿瘤例如乳腺癌、前列腺癌和肺癌等,在随访过程中如发现肿瘤标志物升高等症状,但实体脏器没有发现转移,此时即便没有骨骼部位疼痛的症状,也要考虑到骨转移的可能,尽早做骨骼的检查。
为什么放疗是治疗骨转移及疼痛的好的选择?
目前治疗骨转移的治疗方法主要有放疗、化疗、手术、核素治疗、双膦酸盐等。放疗后疼痛缓解率在80%以上,大约一半病人的疼痛能完全消失。50%以上的疼痛,在放疗后1-2周内显示疗效疼痛开始缓解。这种疼痛缓解既提高了生活质量,又显著减少了疼痛药物的使用。
放疗对缓解骨转移疼痛的机制并不完全清楚,目前认为与以下几方面有关:
放射治疗可破坏癌瘤组织,使肿瘤缩小或消失,从而解除局部压迫及堵塞,改善局部血液循环;抑制了正常骨细胞释放化学性的疼痛介质,或是释放止痛性介质(前列腺素、神经肽)参与止痛过程;大剂量照射时,可能与肿瘤细胞被杀死和溶解有关。
对比其他方式治疗骨转移的疼痛,放疗的优势:
核素治疗(核医学科):放射性核素方法从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研究、试用于临床。文献报道放射性核素对各种骨转移肿瘤的止痛效果较显著,一般持续作用时间平均可达6月,平均总有效率37%~80%。内放射治疗主要并发症为骨髓造血功能抑制,由于骨转移患者常交叉或并发使用化疗和放疗,对周围血常规影响较大。另外治疗的花费不菲,一次治疗几千,不予报销。
唑来膦酸药物治疗:可用于治疗由恶性肿瘤或骨吸收疾病导致的溶骨损坏;放疗联合唑来膦酸已广泛用于临床治疗癌性骨转移,不仅能有效止痛,还能预防病理性骨折和脊髓压迫症。药物需要一月静脉注射一次,通常应用2-4次医保可以报销。副作用一般不大。
外科治疗:手术对于缓解脊柱转移肿瘤局部进展后造成的疼痛,神经障碍,截瘫,括约肌失控有明确的疗效。对四肢骨骨折或可以骨折也能起到固定作用。花费一般在好几万。骨转移部位的手术治疗后,仍需要在术后给予放疗。绝大多数情况下,骨转移的治疗外科治疗绝对不是首选。
止痛药物没法从导致疼痛的病因上治疗骨转移导致的疼痛,可简单的理解为止痛药只是麻醉了病人的神经,感受不到疼痛而已。并且止痛药物还有显著的副作用,会降低病人的生活质量。长期使用止痛药的费用也不一定低。
放疗有疗效和费用上的优势。放疗除了能缓解80%的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外,还能预防骨转移部位的骨折,恢复或缓解对脊髓的压迫,预防或恢复病人的截瘫。费用上来讲,骨转移姑息放疗30Gy费用大约在2-3千元,医保可以报销70%左右。一疗程放疗疼痛控制的效果能达数周至数月的时间。放疗期间病人止痛药物的用量是逐渐减少的,30-50%的病人放疗后,止痛药物可停止使用。
骨转移的常规放疗及模式选择:单次大剂量还是多次小剂量放疗?
放疗治疗骨转移不是以根治为目的的治疗,属于放疗的姑息治疗。骨转移最常见的姑息剂量是单次8Gy,或多次放疗方案如5次放疗20Gy或10次放疗30Gy。目前医学界对于到底是采用单次还是多次放疗来治疗骨转移,是存在着争议的。但是出于很多原因,实际临床实施上主要是多次放疗。
采用多次放疗而不是单次放疗的另外一个原因,采用单次放疗的疼痛复发率和需要再程放疗的比例比多次放疗要高。在单次放疗后,由于疼痛再次出现,Chow等的研究结果提示单次放疗患者较多次放疗患者再程放疗率高,分别为20%与8%,可能与放疗医师对单次照射患者倾向再治或单次剂量掌握不准相关。在最近的5000例患者的荟萃分析中,单次放疗和多次放疗后病理性骨折率相似(3% vs 2.8%)。疼痛复发后,63%接受再程放疗的患者获得了和第一次相同的疼痛缓解作用。
在再稳定和避免骨折方面,多次放疗比单次放疗更有效。多次放疗有较高的钙化率(重新长出骨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直到4到6个月,骨密度才会显著增加,慢慢长出来修复的骨质。
骨转移放疗独有的副作用—短暂的“疼痛发作”
姑息性放疗通常和治疗相关的副作用很少,大多数副作用取决于被照射部位。一个可能发生的和放疗部位无关的副作用,是放疗后暂时性疼痛的立即增加,称为“疼痛发作”。这可能对病人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它会影响他们的日常活动和生活质量。疼痛发作已经是骨转移患者接受放射性药物和激素治疗后广泛认可并予以记录的一个副作用。报告的疼痛发作率从2到44%不等。
骨转移部位炎症增加可能是放疗后骨转移疼痛的主要原因,因此通过提前给予药物地塞米松预防这种副作用。
骨转移后第一时间咨询放疗医生
外科治疗和药物治疗对骨转移以及引起的疼痛作用有限,放疗是治疗骨转移及疼痛的安全有效的手段。外科医生和内科医生对放疗所知甚少,由于骨转移治疗越早越好,建议一旦发现骨转移,第一时间咨询放疗医生,除了使用放疗对因治疗骨转移之外,放疗医生也能提供双膦酸盐和止痛药等进行疼痛的管理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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