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这些应该忌口了,千万不可大意
中医强调“忌口”,忌口是指患者对某些饮食的禁忌。中医很重视忌口。最早的医书《内经》就已经记载了食物的“五味所禁。”《金匮》中说:“所食之味,有与身为害”,这个“与身为害”就是饮食不当,将对身体不利。避免这种不利,就是“忌口”。现代医学也认识到大肠癌的发生与患者过多进食红肉有关。忌口是疾病调护中重要内容。对癌症患者来说,尤其应把忌口贯穿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全过程。
首先要注意忌口与病情所含中医病性的关系。要针对疾病寒、热、虚、实等症候,结合食物的性、味,全面加以考虑。凡与病不利的饮食皆应忌食。如皮肤癌溃疡禁食荤腥发物;肺癌禁食辛辣;水肿禁盐;黄疸禁食脂肪;温热病禁食辛辣热性食物;寒病忌食瓜果生冷。(观甲印可知饮食宜忌,甲印多于7-8个者易上火,慎食或不食辛辣热性食物;甲印4个以下者,慎食或不食生冷之品)。口腔、咽喉、食管、胃、肠、肝、胰等消化器官肿瘤患者,少食或勿食荤肥厚味、油炸食品。
放疗在中医被视为热毒之邪,最易耗伤津液,出现胃阴不足症状:如口干纳少,舌光红无苔,时有恶心。这时应禁忌辛热、香燥伤阴的药物和食品。可多吃蔬菜、瓜果等寒凉的食物;但不可过多,否则会影响患者的胃肠功能。
其次要注意服药时忌口。例如病人正在服用健脾和胃、温中益气的中药,而饮食却摄取性凉滑肠之食品,显然这样就不合适。
关于民间所说的“发物”忌口问题在此有必要提及。所谓“发物”,是指能使疾病加重或诱使疾病加重的某些食物。现代医学认为,发物导致疾病加重有些是与过敏性疾患有关系,如哮喘、蕁麻疹等,有些是与外症如疮疡、风疹、疹毒等有关。发物多指水产品中的带鱼、鲤鱼、鳝鱼、蛤蜊、螃蟹、虾、海参;畜肉类的羊肉、狗肉、驴肉、马肉;蔬菜中的韭菜、芹菜、香菜、茴香等。这些食物多味甘,性温,香燥,食后会助热生火。某些动物中药含异体蛋白,也可引起过敏,应用时应注意。
总之,肿瘤病人的忌口还应该因病而异,因人而异,因治疗方法而异。不能笼统地机械地规定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癌症患者在饮食方面要注意遵循那些传统的有科学依据的忌口习惯,而对于那种过分苛求忌口,甚至故弄玄虚的做法则不必言听计从。因为这也“忌口”,那也“忌口”,甚至鸡蛋、豆腐、蔬菜都不敢吃,忌口到最后,病人的营养状况会日趋恶化,不利于治疗康复。
现代医学也有“忌口”,西医一般不明确提倡忌口,但也强调饮食对疾病的影响,许多内容与中医不谋而合。例如被黄曲霉菌污染的食物,则不能吃;食道癌与进食过快、过烫有关;烧焦食品易使蛋白质变性,热解和热聚易产生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对人体有害,不主张吃。熏鱼,熏肉也不主张多吃。酒能减低人体解毒功能和生物转化功能,使免疫力低下;酒同时在机体内增加致癌物活性,并且具有细胞毒性,故不提倡饮酒。在服药期间有的食物不能吃,如服用维生素C期间不宜吃虾,因为维生素C能使虾肉中的五价砷还原成三氧化二砷,就是古代小说中常说的砒霜,对人体有很大的毒性等。
针对肿瘤病人不同的相关症状及治疗方法,饮食禁忌应不同。例如肝癌患者门脉高压时应少食多餐,进食宜软易消化之品,忌过饱、油煎、生硬、难以消化之品;氟尿嘧啶有时可引起剧烈腹泻,故用药时应忌菠菜、蜂蜜、梨等滑肠寒凉之品。化疗过程中宜食清淡、低脂食品,慎食高脂、油煎、生冷、高糖之品。
忌口作为食疗学的重要内容,是医患共同关心的问题,正确发挥饮食的重要作用,扬长避短,将有利于疾病的治疗,加快患者的康复,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