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买了2年后查出心脏病,法院:不能赔!这是为什么?
买保险最担心的就是:赔不了!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怎么更好的了解理赔规则,毕竟一年几千、几万的花,到头来若只是因为自己的一点私心,或者不在意,到最后拒赔,就闹心了上海的王先生就遇到一件糟心的事儿,2016年5月,王先生从朋友那里买了一份重疾险,2018年年初,王先生觉得胸前一阵疼痛,后经治疗判定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治疗下来花了7、8万
这时候想起了之前购买的保险,于是申请了理赔,结果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拒赔原由是:王先生在购买的时候,未如实告知有高血压并长期吃药,涉嫌带病投保,不予赔付。于是王先生直接把保险公司给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定王先生未如实健康告知,属故意欺骗行为,不予理赔,退还保费。关于如实健康告知《保险法》规定:
那么该如何进行健康告知呢?(1) 问什么,答什么下一句是:不问就不答。一般保险询问的都是和投保相关的、会对投保、核保或理赔产生影响的、具有很针对性问题。对于没有询问到的情况,可以不说。但是如果问到的疾病历史,当时忘了说,一定要进行补充告知,以免影响理赔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