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癌不是丑闻,切勿因小失大

文 / 何裕民
2018-09-04 21:07

几年前,一不足40岁的商家巨子,因患肠癌几年后,不治而亡。当时,引起了社会的一片惋惜和感慨。他并非我的患者,我们也并无交往,但他的失治而亡,却也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他生活在浙南某地,该地有我的许多患者朋友,长的已有10多年之交。在接触中我感受到该地有一种有欠健康的习俗文化:总认为生了癌,不是件光彩的事,不愿主动与人谈及,更不愿积极与他人交流;求治时,常会有个附带要求,别告诉他人。

比如说,癌友协会表彰生存5年以上的抗癌明星,并有些奖励。换到其他地方,评上者一定十分踊跃登台,接受别人给他祝贺的掌声。但该地却近半数人不愿上台,更不愿暴露在镁光灯下。一时间,我也很感纳闷。由于时间长了,关系融洽了,我就问了几位。方知当地观念中,生癌似乎是见不得人的事,肮脏之事,特别是做生意、有企业的。

很多人可能会因此而避你远去。其实,这完全是没有必要的、错误的、有害的。因为这不仅会在患者及家属心中留下挥不去的阴影,极不利于患者的康复。而且,也会无形之中阻碍患者主动求治。以及在治疗康复中和他人的积极沟通、交流。所有这些,在我们看来,都对作为慢性病的肿瘤之康复,至关重要。

据说,那位商界巨子之死,与此类错误观念也不无联系。至少,这种错误认识无助于他积极寻求各方面有益的相助。

2008年初美国总统初选中,竞选人爱德华兹公开公布自己的癌症病情,而他的夫人则是一个仍在治疗中的乳腺癌转移者,顶着化疗后头发脱光了的头,助夫竞选。我看到这则消息,不由感想良多,中国人何时也能这样坦荡地面对生癌这一再普通不过,普通得就象老人生了骨刺、冠心病一样的疾病呢?这也许将大大改写中国人防治癌症的被动局面!

保守病情秘密是每个人的隐私和权利,我无意多说什么!但考虑社会难以接受,会丢了朋友、生意、甚至职位?!那却是我们的习俗和文化出了问题。因此,我要大声疾呼:生癌就是个体生了像糖尿病、冠心病一样的慢性病,并非丑闻!社会应宽容对待。而作为患者自身,也应积极面对,没有必要产生恐惧感、丑陋感,甚或犯罪感。这才是积极的,正确的态度!

愿岁月静好,光阴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