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的高血压,血脂正常,还要不要吃“他汀”?
这真是个很实际的问题。
前两天,就有患者私信问我,我今年55岁,高血压,血脂正常,要不要吃“他汀”预防?
就依着这个病例,说说高血压患者降血脂的问题。{治疗高血压微信:hyt4660}
先说一下关于“血脂正常”的问题。
记得以前曾经在“血脂化验单怎样看?、血糖、血脂,化验单上正常就是正常吗?”中说过,判断血脂是否正常的标准是因人、因病而异的。
我们说,化验单上的血脂正常值范围是对正常人而言的,是正常人的标准。而对于有心血管病的人,或者是心血管病高危的人,血脂正常值的要求就不一样了,就要求更低一些。所以,如果有了高血压,有了高血压靶器官损害,有了心血管病,有了糖尿病,即使化验单上的血脂水平在正常范围,那也算是高了。
冠心病人降血脂(胆固醇)的要求比较单一,高血压患者就稍微复杂些。因为高血压本身既是心血管病,又是其他心血管病的危险因素。对于高血压患者的血脂要求,也是根据具体的心血管病风险大小来确定的。要根据患者具体的风险,比如合并的危险因素、已经发生的靶器官损害、或者是已经得了其他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等,来决定血脂应该降到什么程度。
所以,一个55岁的高血压患者,血脂是不是算正常,只看化验单上在正常值范围还不能确定。
我们就来看看【高血压患者降血脂的具体要求】。
高血压患者降血脂的要求,是要根据评估的心血管病风险大小的,主要分为三档。
◆ 极高危的患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要求降到1.8 mmol/L以下。
◆ 高危的患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要求降到2.6 mmol/L以下。
◆ 中危/低危的患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要求降到3.4 mmol/L以下,也就是在正常范围就行。
那【心血管病风险评估】又是怎样的条件呢?各个指南表述略有所不同,就综合一下国内有关的指南要求来看看。
第一,极高危。
高血压已经合并了临床疾病,比如冠心病、心肌梗死、脑缺血、脑梗死或者外周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的患者就属于极高危。这都有了心血管病了,肯定是得降血脂(胆固醇)治疗的。
第二,高危。
◆ 高血压有了靶器官损害的患者。比如已经有了动脉粥样硬化、或者肾损伤(慢性肾脏病)、或者心肌肥厚等。
◆ 或者血脂特别高。如果血脂特别高,总胆固醇≥7.2 mmol/L、或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4.9 mmol/L,直接就算高危。
◆ 合并糖尿病的患者。
◆ 3级高血压(血压≥180/110 mmHg)。
◆ 1、2级的高血压,如果血脂中总胆固醇≥4.1 mmol/L,或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2.6 mmol/L,那就算中危;如果还有这3条中的2条,也算高危:⑴吸烟;⑵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1.0 mmol/L);或者⑶男性≥45岁、女性≥55岁。
◆ 只达到1条,算中危。再看下面的条件:⑴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增高(≥5.2mmol/L);⑵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1.0mmol/L);⑶肥胖:体质量(体重)指数≥28kg/m2;⑷吸烟。2级高血压合并其中1条、1级高血压合并2条也算高危。
第三,中危。
一级高血压,只有一项危险因素的算中危。
第四,低危。
单纯的一级高血压(血压140~150/90~99 mmHg)、没有任何危险因素;或者虽然有一种危险因素,但血脂水平很低(总胆固醇<4.1 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2.6 mmol/L),才算低危。
回到我们的病例:
55岁的高血压,血脂在正常范围,如果总胆固醇高于4.1 mmol/L,或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于2.6 mmol/L,那至少也是中危患者了(另一危险因素条件:男性≥45岁、女性≥55岁)。
如果检查已经有心肌肥厚、有颈动脉粥样硬化、有尿微量白蛋白超标等任何一项,就已是高危。
如果合并了糖尿病或者糖代谢异常,也是高危。
如果血压达到三级高血压水平,属于高危。
如果血压没有达到三级高血压水平,也没有上面那些问题,那就按照标准再评估一下:吸烟?肥胖?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偏低?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高?
如果达到了高危,就应该降血脂,把血脂中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到2.6 mmol/L以下就应该启动“他汀”药物治疗。但是平时生活中还是要少用,可以中医中药调理改善高血压,对症下药副作用几乎等于没有,王世龙医生对这类疾病已有二十多年的临床经验非常丰富,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