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防治高血压性心脏病?

文 / 余磊医生
2019-02-17 13:09
怎样防治高血压性心脏病?

高血压性心脏病一般出现在高血压病起病数年至十余年后,根据心功能变化情况可分为心功能代偿期和心功能失代偿期。在心功能代偿期,病人可无明显自觉症状,但在心功能失代偿期,则逐渐出现左心衰竭的症状,开始时仅在劳累、饱食或说话过多时感心悸、气喘、咳嗽,以后症状逐渐加重,上述症状呈阵发性发作,多表现为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并痰中带血,严重时可发生急性肺水肿。

那么应该怎样防治高血压性心脏病?

1、高血压性心脏病发生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是长期持续的高血压状态,因此,在高血压性心脏病的治疗中,对高血压的治疗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尤其是在高血压性心脏病未发生前,就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治疗高血压。

2、对原发性高血压病应根据分级治疗的原则,选用合适的降压药和其他非药物治疗措施。使血压控制在较适宜的水平,避免增加心脏负担的因素,以防发生心力衰竭。

3、对于继发性高血压,要针对引起血压升高的原发病进行治疗。同时采取降压措施,使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防止和延缓心脏病发生。

4、对于已发生高血压性心脏病,而心脏功能处于代偿期,要避免能增加心脏负担的因素,如体力劳动,高盐饮食,上呼吸道感染,烟酒及精神刺激等;

5、对于高血压性心脏病处于失代偿期,已发生左心衰竭者要积极治疗心力衰竭,减轻心脏前后负荷,予以扩血管药物,利尿,强心治疗。心力衰竭纠正后,血压要保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若患者呈现心肌收缩力低下或反复发生心力衰竭者,可用地高辛维持量口服治疗,同时治疗各种合并症,如高脂血症、糖尿病、冠心病,防止心力衰竭复发。

6、高血压心脏病治愈的标准: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同时心脏功能恢复至正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