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世界肺高血压会议:聚焦肺高血压定义与诊断分类更新

文 / 协和医学杂志
2018-06-11 01:04

作者:徐希奇1,2,荆志成1,2

单位: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阜外医院血栓性疾病诊治中心

2中国医学科学院肺血管医学重点实验室 心血管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

通信作者:徐希奇

文章来源:协和医学杂志,2018,9(3):197-201.

【摘要】

第六届世界肺高血压会议对肺高血压(PH)的定义和诊断分类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定义更新:

PH的血流动力学定义维持不变,将毛细血管前性PH定义更新为:肺动脉平均压>20 mm Hg、肺动脉楔压<15 mm Hg且肺血管阻力>3 WU。

诊断分类更新:增加急性肺血管扩张试验阳性肺动脉高压(PAH)亚类,将甲基苯丙胺(冰毒)和达沙替尼致PAH作用由可能升级为肯定,将肺静脉闭塞病/肺毛细血管瘤病由特殊的1更新为PAH的一个亚类,将脾切除术后和甲状腺疾病从PH诊断分类中移除等。

本次PH定义和诊断分类更新将为临床实践提供重要指导意义。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法国依云召开第二届世界肺高血压会议(WSPH),制定肺高血压( PH)的诊断标准,确定了临床诊断分类基本框架。此后WSPH每5年召开一次,总结过去的研究进展,组织专家对上一版指南进行更新和修订。2013年第五届WSPH肺高血压诊治指南公布后,该领域在遗传学研究、诊断分类及治疗策略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展,有必要及时对原指南进行修订,以便更好地指导科研和临床工作。为此2018年2月27日至3月1日,第六届WSPH在法国尼斯召开,本文对此次会议第四专家组(Task Force 4)关于PH定义和诊断分类方面的更新要点进行点评。

1相关定义更新

PH定义方面,本次会议继续讨论第五届WSPH尚未解决的话题[1]:

(1)是否应对PH和毛细血管前性PH重新定义?

(2)是否应对临界PH进行定义?

(3)是否应重新引入运动相关性PH概念?

1.1是否应对肺高血压和毛细血管前性肺高血压重新定义?

1.1.1肺高血压

1973年第一届WSPH将PH定义为安静状态、仰卧位右心导管测量肺动脉平均压( mPAP)>25 mm Hg(1 mm Hg=0.133 kPa),该标准为此后历届WSPH所采纳。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建议健康人安静状态下mPAP正常值应为(14.0 ± 3.3)mm Hg[2],因此本次会议建议将20 mm Hg定义为mPAP正常值上限。需着重强调的是,mPAP>20 mm Hg仅指肺动脉压力升高,而非PH的诊断标准。若某些疾病(如左心疾病、间质性肺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mPAP>20 mm Hg,则死亡风险相应增加,但目前并无研究证实降低此类患者的mPAP可改善患者预后,因此mPAP轻度升高可能仅是原发疾病严重程度的标志物。其升高机制可能与心排量增加、肺动脉楔压( PAWP)升高、左向右心内分流、血液黏稠度增加及毛细血管前性PH等有关,不同机制治疗策略和预后均不相同。

1.1.2毛细血管前性肺高血压

对毛细血管前性PH进行重新定义十分重要,因为特异性靶向治疗可改善此类患者预后,如第1大类肺动脉高压(PAH)可采用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安立生坦等)、前列环素类药物(瑞莫杜林等)或一氧化氮途径药物(西地那非等)治疗[3];第4大类慢性血栓栓塞性肺高压(CTEPH)可采用利奥西胍、肺动脉内膜剥脱术或肺动脉球囊扩张治疗[4]。而第2、3、5大类并不能归于毛细血管前性PH。第四专家组会议建议将毛细血管前性PH定义更新为:mPAP>20 mm Hg、PAWP<15 mm Hg且肺血管阻力(PVR)>3 WU。

新的毛细血管前性PH定义将使PH患者数量增加2%~6%,有助于早期识别慢性血栓栓塞性肺血管病,也将为硬皮病相关性PAH和CTEPH患者的早期治疗提供指南依据。

1.1.3为何将肺血管阻力>3 WU纳入毛细血管前性肺高血压定义?

严格来说,将PVR>3 WU纳入毛细血管前性PH缺乏大规模临床研究结果支持,但早在2003年,第三届WSPH即将PVR>3 WU作为PAH诊断标准之一;绝大多数随机对照临床研究亦将PVR>3 WU作为PAH血流动力学入选标准;混和性PH(毛细血管前/后性PH)也根据PVR进行区分;分流性先心病是否适合手术也需根据是否PVR>3 WU来判断;研究发现毛细血管前性PH患者的 mPAP在21~24 mm Hg之间,则往往PVR>3 WU[5-6]。因此本次会议将PVR>3 WU纳入毛细血管前性PH定义中是一个重大更新,为临床早期治疗该类疾病提供重要依据。

1.2是否应对临界肺高血压进行定义?

第四、五届WSPH均对mPAP在21~24 mm Hg之间的情况展开过讨论,由于缺乏流行病学和治疗研究数据以及有关自然病程的观察研究,这两届会议均不建议采纳临界PH的概念,但建议对mPAP在21~24 mm Hg之间的结缔组织病患者、特发性或遗传性PAH家族成员密切随访,因此类患者有进展为PAH的风险。

本次WSPH对最新发表的几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

(1)2013年Valerio等[7]对24例基线mPAP在21~24 mm Hg之间的硬皮病患者进行3年随访,结果mPAP由基线22 mm Hg升高至25 mm Hg,PVR则从基线2.5 WU升高至3.2 WU,提示硬皮病患者并发临界PH有进展为PH的可能;

(2)2018年Douschan等[8]对547例有气短和/或PH可能的患者进行右心导管检查,结果发现64例为临界PH,PVR平均为2.68 WU(1.89~3.33 WU),且临界PH与预后不良有关;

(3)2014年Taboada等[9]对42例慢性血栓栓塞性肺血管病(有肺血栓栓塞征象,但mPAP在16~24 mm Hg之间)给予外科肺动脉内膜剥脱术治疗,结果患者的症状和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次会议指南有望采纳临界PH的概念(mPAP在21~24 mm Hg之间),有助于早期识别需要治疗的硬皮病相关性临界PH和慢性血栓栓塞性肺血管病患者。

1.3是否应重新引入运动相关肺高血压概念?

第二届WSPH将运动后mPAP>30 mm Hg也作为PH的诊断标准,但此诊断标准于第四届WSPH即废止[10]。主要原因包括:(1)运动员由于心排量较高,因而运动后mPAP可以>30 mm Hg;(2)尚无针对健康老年人运动后mPAP的相关研究,故这一人群的mPAP正常参考值数据缺失;(3)运动后mPAP>30 mm Hg患者的自然病程和治疗研究均尚无报道;(4)尚未阐明mPAP升高的机制与潜在肺血管病还是左房压升高有关。

本次会议基于以下原因建议重新引入运动相关PH概念:

(1)定义PVR>3 WU可提高检测的特异性,对气短且mPAP ≤ 20 mm Hg进行运动血流动力学检测可提高肺血管病诊断率,而定义mPAP>20 mm Hg可提高检测肺动脉压异常的敏感性;

(2)可解释某些患者活动后气短的原因;

(3)对mPAP与心排量的关系已有深入研究。建议运动相关PH诊断标准为:mPAP>30 mm Hg且PVR>3 WU,其机制可能与潜在肺血管病变、运动引起的左房压升高或两者均相关,但目前对运动相关PH自然病史、病理生理学特点并不了解,也无相关临床研究公布,因而无法识别哪些患者需要治疗,建议开展相关研究对此种临床情况进行深入探讨。

2诊断分类更新

本次会议继续保留原诊断分类的基本结构框架,但对原PH诊断分类尽量简化,将43个亚类简化为26个(表1),部分亚类采用附表阐述。

重要更新主要体现在:

(1)第1大类PAH中增加急性肺血管扩张试验阳性亚类;

(2)取消1'和1''的分类法;

(3)将甲基苯丙胺(冰毒)列为PAH明确的危险因素;

(4)对第5大类未知因素导致的PH进行较大变动。

2.1第1大类中增加急性肺血管扩张试验阳性肺动脉高压亚类

既往研究已证实,急性肺血管扩张试验阳性PAH(mPAP下降幅度超过10 mm Hg,且降至40 mm Hg以下,心排量增加或不变)患者对大剂量钙拮抗剂敏感。治疗一年后再次复查急性肺血管扩张试验,如果仍为阳性,则为钙拮抗剂长期敏感PAH,可继续应用大剂量钙拮抗剂治疗,远期预后良好。但仅在特发性PAH及阿米雷司相关性PAH中发现有钙拮抗剂长期敏感的患者,其他类型中极为罕见。由于可通过急性肺血管扩张试验早期诊断,预后良好,且有特效治疗方案,所以将该类患者单独列为一个新的亚类。

2.2药物和毒物相关性肺动脉高压更新

药物和毒物相关性PAH更新的目的在于帮助临床医师明确服用哪些药物需要警惕PAH的发生并及早筛查。

其一是甲基苯丙胺(冰毒),尽管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的人群极少,但注册登记研究中甲基苯丙胺(冰毒)相关PAH患者数量与特发性PAH相当,患病率远高于一般人群;预后也比特发性PAH更差。病理学检查发现患者不仅出现肺动脉重构,毛细血管也出现增殖样改变[11]。

其二是达沙替尼,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达沙替尼是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二线治疗药物,保守估计大剂量服用者中PAH发病率约为0.45%,目前临床报道超过100例,停药后PAH可部分甚至完全逆转,但仍有超过1/3的患者持续伴发PAH[12]。

基于以上临床发现,故对肯定/可能引起PAH的药物和毒物进行了较大更新。

2.3肺动脉高压并发明显静脉或毛细血管受累征象更新

尽管肺静脉闭塞病/肺毛细血管瘤病( PVOD/PCH)与PAH具有相似危险因素和血流动力学特点,但给予PAH靶向药物治疗后存在肺水肿风险,故第三届WSPH将其列为一个单独的亚类1'。

当前研究发现,PVOD/PCH主要与EIF2AK4双等位基因突变有关[13],患者往往还具有有机溶剂(三氯乙烯)的职业暴露史,其肺静脉和肺毛细血管受累征象已比较明确,主要表现为:(1)肺功能检查单位肺泡容积一氧化碳弥散量下降(通常<50%)或有严重的低氧血症;(2)胸部高分辨CT示间隔线、小叶中央型毛玻璃影或结节、纵隔淋巴结肿大;(3)PAH靶向治疗后可能发生肺水肿等。

本次会议将其由1'更新为PAH的一个亚类,如果患者对靶向药物反应不佳甚至病情加重应考虑PVOD/PCH可能,及早进行肺功能、胸部高分辨CT甚至遗传学检查进行鉴别。

2.4未知因素导致的肺高血压更新

第5大类PH比较复杂,每次会议均会发生较大变动,本次会议更新后的第5大类PH如下表。

具体建议如下:

(1)脾切除术后:现认为脾切除术后应是PH的一个危险因素,而不是导致PH的基础疾病,因此建议从本次诊断分类中删除;

(2)淋巴管肌瘤病:PH通常为轻度,并发严重PH不多见,也可能存在毛细血管后PH,但通常与肺实质病变/呼吸功能下降有关,因此建议将其移到第3大类中;

(3)肺朗格汉氏组织细胞增多症:并发PH较常见,与肺实质性疾病严重程度的关系尚未明确,肺静脉易受累,建议仍保留在第5大类中;

(4)结节病:80%患者并发肺实质疾病,病理生理机制复杂,病理学改变与单纯肺血管病变明显不同,同时并发毛细血管前和毛细血管后PH,因此对此病如何分类未达成一致意见;

(5)甲状腺疾病:并发PH与自身免疫、左室功能不全、高或低心排量及血管增殖等有关,因此甲状腺疾病并发PH究竟是一种独立疾病、甲状腺疾病是PH的危险因素抑或PH是甲状腺疾病的并发症尚无定论,确诊和治疗均须先纠正甲状腺功能至正常水平,目前建议将甲状腺疾病移出PH诊断分类。

3小结

第六届WSPH第四专家组在第五届会议指南的基础上,将毛细血管前性PH定义更新为:mPAP>20 mm Hg、PAWP<15 mm Hg且PVR>3 WU,部分患者可能从此更新中获益。其他更新如对诊断分类进行适当简化、增加急性肺血管扩张试验阳性为PAH的一个亚类、将甲基苯丙胺(冰毒)列为PAH的明确危险因素、将脾切除术后和甲状腺疾病从第5大类移除等,均将对临床医师的和具体实践产生积极影响。

自第二届WSPH确定肺高血压诊断分类基本框架以来,对诊断分类的修订从未停止,如遗传性PAH新的基因突变不断发现、PAH相关危险因素动态调整、CTEPH的分类更新等。尽管这些修订参照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但不容回避的是专家组对部分内容仍存在明显的分歧和争议,这要求临床工作者在实践中既要按照指南规范进行诊断和分类,又要积极探索尚存争议的问题,不断提高我国在该领域的临床和科研影响力。

参考文献略

徐希奇

医学博士,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北京医学会血栓与止血分会委员兼秘书、北京医学会病理学分会青年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分罕见病分会理事。

擅长肺血管疾病、血栓性疾病、心肌炎心肌病及心力衰竭的诊治和研究工作。迄今独立或参与完成肺血管疾病介入诊治超过2000例,独立完成心内膜心肌活检150余例。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6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6项。2009-2010年在美国耶鲁大学医学院做访问学者; 2014年获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未来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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