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没领证一直无性,若离婚10多万彩礼可不可以要回?
网友求助:
老师,你好。本人男,结婚半年,没有领结婚证,只是办了婚礼。婚后夫妻感情不合,我们没有性生活,我想问的是,如果不走法律程序我可以要回彩礼么?结婚彩礼10多万,我不想白白扔给她。我该怎么办?现在,她在娘家待了一个多月了,一直没有回来。我可以因此,提出离婚并要回彩礼么?
我的回复:
你好。谢谢信任!
首先,我想问下,你们婚后没有性生活,是谁的原因?是对方的原因的话,更有说服力。另外,即便不是,你们没有领结婚证,事实上是够不成已婚的事实的,即便举行了婚礼,但是法律是不保护这种婚姻的,也就是说,说不上离婚。只能说是分手。
如果她家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你有权利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假如女方没有用彩礼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你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如果用彩礼买了嫁妆或者带给你一部分现金,这部分应该扣除。
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而付的,既然没有结婚,没有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那么彩礼就没有意义,就不该支付。所以,在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只是办了婚礼,如果两个人要分开,彩礼是可以提出要回的。但是,有点难度的是,你应该有证据,证明你给了彩礼,如果对方不认账,你就不好说清楚。所以,应该保存或者小心搜集证据,证明对方收到过收多少你的彩礼。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以上信息,望你参考,并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如需更准确咨询,建议找专业律师详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