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喜欢,连性生活都不想要
如今我们的社会发展快了,观念也随着社会发展而前进了好几步。放在古时候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一生只能跟一个男人。
假如丈夫有什么意外去世了,女人也只能守寡,改嫁是有违祖训的事儿,十恶不赦。
再后来,女人可以改嫁了。
时间往现代更拉近些,你就会发现,从一而终只存在于书本里,而不是生活了。
人们的聊天内容也从,“有多爱多爱一个人”变为了“我今天又睡了一个人”。
爱和性开始被人拿到台面上说,也开始被人们分清来看。
有人可以因为欲望抛弃爱,有人为了爱压抑欲望。
但对于我来说,不喜欢的人,我连手都不想碰,更别提睡觉了。
好像对她来说,睡的人越多,越是能证明自己有魅力。
在我的印象中,她没有过一次正常的恋爱关系,至少她从未提起。
每次谈到某个她刚睡过的男人的时候,第一句话一定是,这个人是做什么的,有多有钱。
但她从来没说过,“我喜欢这个人。”
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她,“你喜欢过那些你睡过的人吗?”
她不说话。
原来不喜欢,也是可以睡的。
另一个朋友恬琪跟米娜完全不同。
恬琪之前只跟一个喜欢的男孩子牵过手,别的什么亲密行为都没有。
不是她保守,不愿意,而是她没有遇到那个她很喜欢的人。
她说,不喜欢的人,我根本不想触碰他的身体。
跟没有默契的灵魂,没有感情的身体,怎么会想有亲密关系呢。
像我们这样有心理洁癖的人是很可怕的,我们只会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也只会睡喜欢的人。
可找到那个喜欢的人,是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事。
我问他,“经常出去玩的人不应该啊?”他说,“不喜欢的人,我睡不下去。”
虽然欲望上头,但理智更胜一筹。
我不觉得睡很多人是件多牛逼的事,也不觉得一个人流连在几个人的身边就是厉害。
而是那些因为爱而控制自己欲望的人,更让人尊敬些。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可以跟一个不喜欢的人做太过亲密的事。
跟喜欢的人做亲密的事是甜蜜,是幸福,是情到深时难自控,是水到渠成。
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只看着对方,都是心动。
如果不喜欢,连手都不想碰,连话都懒得多说一句。
如果不喜欢,连性生活都不想要。
希望你可以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做想做的任何事。
终于,你也开始怀疑爱情。
你忘了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前戏越来越短,连接吻都懒得伸舌头。
打炮只是个形式,证明你们还在一起的形式。
事后,他习惯性点起一支烟自顾自的抽,而你完事后下床去洗澡,再没有耐心先拿纸巾给他擦干净身上的避孕套。
洗澡的时候,你突然很迷茫,说不上来哪里,有些东西慢慢的变了。
上次做爱之后抱着说悄悄话,大概要追溯到一年以前吧。
那时候,你会为他准备成套自己都觉得害羞的性感蕾丝内衣,满足他的各种小癖好,事后会窝在他的怀里说情话。
尽管那时候蕾丝很勒,癖好很怪,但是你是心甘情愿的。
自从同居后,每周一炮,最多两炮,今天他给狗买了狗粮,明天你要惦记着去交水电费。
不相信会有百分之百合适的两个人,也不认为会有完全不合适的两个人。
每个人都是个数不清的多面体,所以“合适”这个词来衡量两个人的关系,某种程度上未免可笑。
真心爱人不是一拍即合,而是愿意花时间和耐心慢慢了结你,和你慢慢磨合的人。
不消耗每一份热情,既然缘分让你们相爱,那就更要相互迁就,好好相守。
所有的合适都是两个人的互相迁就和改变,两个人奔着同一个方向努力前行,就是最好的爱情,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再不合适,爱就是合适,再合适,不爱就是不合适。合不合适只会因为爱不爱,与其他都没有关系。
没有天生合适的两个人,也没有谁一定要适合谁或取悦谁,在一起是两情相悦的一件事,不需要太多的借口。
那些被人称赞的合适,都是用心改变后的结果。
我想,对爱情充满信仰的人,总有一天会找到那个愿意为你改变,愿意为你退步,很爱很爱你,舍不得你受一丁点委屈的人。
理论上来讲是这样,如果一个男人足够喜欢你,怎么啪都不会腻。
真正让人倦怠的,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