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科普】妊娠合并糖尿病(四)
孕妇并发症的监测
Part.1
01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监测
每次妊娠期检查时应监测孕妇的血压及尿蛋白,一旦发现并发子痫前期,按子痫前期原则处理。
02
羊水过多及并发症的监测
注意孕妇的宫高曲线及子宫张力,如宫高增长过快,或子宫张力增大,及时行B超检查,了解羊水量。
03
DKA症状的监测
妊娠期出现不明原因恶心、呕吐、乏力、头痛、甚至昏迷者,注意检查血糖和尿酮体水平,必要时行血气分析,明确诊断。
04
感染的监测
注意孕妇有无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尿急、尿频、尿痛等表现,定期行尿常规监测。
05
甲状腺功能监测
必要时行甲状腺功能检测,了解孕妇的甲状腺功能
06
其他并发症的监测
糖尿病伴有微血管病变合并妊娠者应在妊娠早、中、晚期3个阶段分别进行肾功能,眼底检查和血脂的检测。
Part.2
胎儿检测
01
胎儿发育的监测
在妊娠中期应用超声对胎儿进行产前筛查。妊娠早期血糖未得到控制的孕妇,尤其要注意应用超声检查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脏的发育,有条件者推荐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02
胎儿生长速度的监测
妊娠晚期应每4-6周进行1次超声检查,监测胎儿发育,尤其注意监测胎儿腹围和羊水量的变化等。
03
胎儿宫内发育状况的评价
妊娠晚期的孕妇应注意监测胎动。需要应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者,应自妊娠32周起,每周行1次无应激试验(NST)。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时尤其应严密监测。
04
促胎儿肺成熟
妊娠期血糖控制不满意以及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应在计划终止妊娠前48h,促胎儿肺成熟。有条件者行羊膜腔穿刺术抽取羊水了解胎儿肺成熟度,同时羊膜腔内注射地塞米松10mg,或采取肌内注射方式,但后者使用后应监测孕妇血糖变化。
立山院区产科一病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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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5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