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神药面纱:除了鸿茅药酒,这3种也别跟风买了!

文 / 39健康网
2018-04-17 21:06

打开手机,39医药君着实惊讶了一把,这两天的新闻都被“鸿茅药酒”承包了,据说之前投了过亿的广告,反响平平。现在鸿茅药业却因一篇网文,便动用警力跨省抓人的举动,一跃而上占据了各大新闻媒体的头版头条,这“免费的营销”做得不错。(先鼓个掌,papapa……)

话说回来,关于鸿茅药酒的宣传广告可谓是铺天盖地,什么腰疼,腿疼,疼!喝鸿茅药酒;风湿痛,关节痛,痛!喝鸿茅药酒;尿频起夜,肾虚腰酸,虚!喝鸿茅药酒。鸿茅药酒祝您:每天两口,把病喝走……

这些广告词,相信大家也是朗朗上口的。

目前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取得最多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并非莎普爱思,而是鸿茅药酒。

据食药监总局官网显示,自2011开始至今,由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鸿茅药业”)生产的鸿茅药酒已于近7年间取得1192个“蒙”字开头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是“阿胶”广告数的2倍,是莎普爱思广告数的3倍……

在这种广告的轮番轰炸下,鸿茅药酒的销量剧增,不少人拿它当保健酒饮用。

鸿茅药酒是药不是酒

针对“鸿茅药酒”宣传广告问题,国家药监局给出回复。大致是鸿茅药酒不是保健食品,而是非处方药品;用药过程可能会有不良反应,在使用时要注意参考说明书;国家会加强监督,严格药品广告的审批。


最后一句,比较有深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看来要对“鸿茅药酒”进行新的定位。

违法广告,弱化产品本质

且不说“鸿茅药酒”最后走向何方,就虚假广告对产品功效的过度包装而言,这无疑是在混淆消费者对产品本身的定位。

比如说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莎普爱思涉嫌虚假宣传”事件。

“看东西模糊、重影都是白内障症状”、“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这是在电视上经常能看到的一则广告,甚至到了让人耳熟能详的地步。这则广告所推荐的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其主要成分是苄达赖氨酸。

这广告无疑是在告诉大家,得了白内障,就用莎普爱思滴眼液。

多次公开质疑莎普爱思的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向媒体表示,老年人眼部疾病原因很多,并非看东西模糊、重影都是白内障导致,需要在医院检查才能确定。从现有学界观点和证据来看,苄达赖氨酸可能对晶状体混浊有抑制作用,但是作用如何、延缓作用有多大,目前仍然缺乏令人信服的多中心大样本研究证据。但可以确定,它并无治疗白内障的效果,目前治疗白内障唯一的办法就是手术。

同时,CFDA要求浙江食药监局督促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CFDA药品审评中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再比如“流感神药枇杷膏在美国爆红”事件,把蜜炼川贝枇杷膏炒到了一瓶400多……

对于枇杷膏的走红,有国内医生指出,蜜炼川贝枇杷膏是一种止咳药水,并没有神奇的预防和治愈流感的疗效。

北京世纪坛医院药师金锐表示,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属于中成药,临床使用要讲症型。“不同的人不一样,什么样的特点都有可能。有的人是阴虚肺燥咳嗽,就可以用;有的人则可能是肺热咳嗽,以痰热咳嗽为主,肺燥不明显。但是如果长期吃或者大量吃,那么还是要考虑风险。”金锐说。

蜜炼川贝枇杷膏属于甲类非处方药,含有法半夏、苦杏仁等小毒中药,从安全性上讲有一定风险,毕竟这是药品而不是保健食品,如果长期吃或者要吃几瓶,还是需要请医生或者药师看一下是否对症。

又如“万能神药板蓝根”几乎每到流感季节,家家备用。2003年的非典、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两次大的疫情,由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官方的肯定,引发全民“板蓝根抢购潮”,也给板蓝根的身价带来一轮又一轮的飙升,甚至一度达到30多元一包,从而将板蓝根推上了“神坛”。

在2018年3月29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关于板蓝根颗粒质量标准拟增修订的公示》,更正板蓝根的功效: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腮部肿胀;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话说回来,相信大家在此之前对“鸿茅药酒”的定位仅限于保健食品,广告中呈现的一群老人面色红润地讲述鸿茅药酒的多种好处,这样的广告画面在鸿茅药酒历年的广告片中屡见不鲜,广告中显示:“风湿骨病怎么办,每天早晚喝鸿茅;肾虚尿频怎么办,补肾强身喝鸿茅;脾胃虚寒怎么办,健脾养胃喝鸿茅;气虚血亏怎么办,补气补血喝鸿茅。六十七味药材好,呵护爸妈更周到!一瓶鸿茅酒,天下儿女情。”等诸如此类的内容,不免有将鸿茅药酒包装成“神药”的嫌疑。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的消息,“鸿茅药酒”目前为止是非处方药,其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新《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而作为非处方药的鸿茅药酒,在广告中,相关字样展示不明显,白色字体很小,出现时长也短,截图后仔细阅读方可看到上面写有“儿童、孕妇禁服;阴虚阳亢者禁服;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值得一提的是,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但却屡禁不止。

在这里39医药君提醒大家,像这种如同抗日神剧的广告,其产品的质量是有待考核的,在国家大力监管广告的同时,自己也要对其宣传的产品多加了解,不能盲目的听之信之,毕竟身体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