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找准问题”,为企业“开出药方”!青岛建立市直企业综合监督体系

文 / 九派新闻
2021-12-21 00:20

既能给企业“找准问题”,更能为企业“开出药方”

青岛建立市直企业综合监督体系

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监督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让审计、财务等部门参与业务监督,使监督工作深度嵌入企业业务流程。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为统筹市直企业内部监督资源,深化协同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构建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同向发力的综合监督体系,将监督有机嵌入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管理,市纪委机关、市国资委、市监委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市直企业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市直企业中推行建立综合监督体系。

据悉,企业的综合监督体系主要是通过设立综合监督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统筹纪检监察监督、内部职能监督和外部机构监督,建立协同联动监督机制,促进市直企业各类监督协同高效,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让企业监督既能“找准问题”更能“开出药方”。其中,综合监督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审计、财务等部门为参与者,协同高效开展监督工作。

海发集团是全市市直企业中率先探索建立综合监督体系的试点企业,早在2018年下半年,海发集团就建立起企业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督工作新机制,由审计、财务等部门和监察专员办公室组成的综合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有了综合监督工作机制,可以充分调动所有监督力量协同发力,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有力保障。” 海发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驻海发集团监察专员付元庆说。

“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监督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让审计、财务等部门参与业务监督,从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更能让职能部门扛牢责任,也更容易从企业业务开展中实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及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提出合理处理建议,并积极跟进督促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于霞表示,这使监督工作深度嵌入企业业务流程,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

明确企业综合监督体系的格局架构后,在如何真正发挥各监督主体合力、构建协同联动监督机制方面,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也给出了一套“参考方案”——建立统筹协调、信息反馈、联合监督、上下联动、成果运用等机制,真正让各监督主体发挥合力作用,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依托综合监督体系,我们通过定期调度、专题会议等形式,更好地实现了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并将综合监督向二三级企业延伸,实现财务管理等业务‘一通到底’。”机场集团纪委书记姜海波表示,针对前期市委巡察反馈的车辆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机场集团综合监督委员会开展了生产用车专项检查,以监督促整改。

地铁集团也推动建立了综合监督机制,集团纪委与审计、财务等部门组成多个工作专班,开展了专项检查、内部巡察等,发现和查纠问题53项,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督建议书》《巡察建议书》15份,督促制定、修订、完善各类制度规范22项。海发集团通过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根据综合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了解监督情况和廉洁风险,督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修订完善了《资金审批与支付管理办法》《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等30余项制度,严控业务风险和廉洁风险。

“不同市直企业的经营主业不同,监督重点和具体方式方法也存在差异。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作为一份‘工具书’,助力市直企业聚焦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发挥更多主动性,建立切合企业实际的综合监督体系,让各方监督力量‘动’起来,做到既‘敢干’也‘能干’‘会干’,真正把市直企业监督工作做到实处。”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焦其胜表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