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法院:特殊时期,速裁“急诊”开出了这样的“秘方”

文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3-20 08:05

3月18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网上开庭审理了4起买卖合同纠纷集团案件。这是自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速裁审判庭首次根据完善后的小额诉讼程序相关规定,开出的“小额诉讼程序+要素式审理+要素式判决”的简案快审“良方”。

用速度做“药引”

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当事人希望在疫情防控期间尽快解决纠纷,且4起案件标的额均在5万元内,属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标准。

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法官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告知审判组织、审理期限、审理方式、一审终审等相关事项,充分保障了当事人权利。

为提高庭审效率、简化审理流程,法官采用要素式审理方式,让原告在开庭前填写案件要素表,将案件事实采取要素的方式条条罗列,使争议焦点更加清晰,既方便快速了解案情,也避免了遗漏案件要点,将庭审部分程序置于诉前,引导当事人全面举证,正确行使诉权,开庭只用时50分钟。庭后,采用要素式裁判文书格式,并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真正做到“零跑腿、不接触、无纸化”,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

用创新开“秘方”

或许你会好奇,这样的药方“秘”在何处?让我们一探究竟。

秘方一:简形式不减选择

原来,该庭制定了《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引导当事人采用电子送达形式接收法律文书,但在当事人需要的情况下,也会一并寄送纸质裁判文书。虽然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相比有所简化,但当事人的选择权并未简化。

秘方二:简流程不减权利

制作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全流程进行诉讼权利义务释明告知,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的选择权,确保小额诉讼程序依法规范适用。

秘方三:简文书不减质量

积极探索简化裁判文书,尝试令状式、要素式等各具特点的简式裁判文书样式,进一步凸显小额诉讼的灵活性和高效性,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撰写,做到简有理由、质有保障。

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下发后,速裁审判庭依照有关在线庭审和电子送达的规定,线上审理案件169件,电子送达裁判文书371份。通过适用极速审理、“门诊式”审判模式,使诉讼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矛盾纠纷,从而简出了效率,诊出了“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