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 出售猫头鹰等野生动物牟利 浙江杭州一男子获刑八年

文 / 中国法院网
2020-03-07 00:04
图为2019年12月26日庭审时的照片

因民间有偏方称吃猫头鹰可以治疗偏头痛,一男子从他人处收购活体猫头鹰等野生动物,并在微信朋友圈、市场寻找“食客”售卖。3月5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赌博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5万元。

赵某,人称“野鸭佬”,经常在农贸市场、花木城上兜售野鸭、野蛇、野生甲鱼等野生动物。因为民间有偏方称吃猫头鹰可治疗头痛,便经常有人来向赵某某打听询问。

2017年11月23日至2018年1月17日期间,被告人赵某某以200元一只的价格从他人处陆续收购7只活体猫头鹰,并在微信朋友圈、市场寻找、联系“食客”,以2倍以上价格转手卖给他人。期间,被告人赵某还通过微信向他人兜售老鹰(因老鹰死亡未实际成交)、云雀等野生动物。

2018年1月17日,被告人赵某准备以400元的价格卖一只猫头鹰,现场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当天,民警共查获2只活体猫头鹰和1袋冰冻鸟类死体。经鉴定,查获的猫头鹰(学名领角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鸟类死体中有云雀、小鹀,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案发后,被告人赵某及其他涉案人员的行为已经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损害,经生态损害赔偿磋商,被告人赵某及其他涉案人员共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7.5万元。

另查明,2019年3月18日至3月27日期间,被告人赵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聚众赌博,抽头渔利约7500元。

萧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又结伙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赌博罪定罪处罚。被告人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事实,且部分犯罪系未遂,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日前已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这一决定,释放出强烈法治信号。因贪图私利或满足口腹之欲铤而走险,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终将难逃法网。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野生动物并不都像人们想象那样有营养,相反,未经安全检疫的野生动物可能携带对其本体无影响而对人体有害的病原体,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所谓“猫头鹰能治头痛”更是无稽之谈,广大群众不要轻信,以免耽误病情。

(来源:萧山法院 编辑:杨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