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70年代中国传染性疾病的治理
20世纪50年代正在打扫街道卫生的群众。资料图片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旧中国各种传染性疾病肆虐,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状况,党和政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初步建立起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赤脚医生”和中医药的独特作用,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用较少的卫生投入大体满足了八亿人口的医疗服务需求。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已基本消灭鼠疫、霍乱、天花、回归热、黑热病等传染病,有效地控制了白喉、麻疹、脊髓灰质炎、伤寒、肺结核、血吸虫病等多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流行。中国人口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1975年的69岁,远超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发生根本性变化。
其一,增强抵御疾病的能力。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确立了预防为主、治病次之的指导思想,从改造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入手,动员人民群众行动起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体育锻炼,为战胜病魔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一是从外部铲除疾病产生的土壤。为了预防、减少疾病,保护人民健康,20世纪50年代开始,党和政府持之以恒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行清除垃圾、疏通沟渠、消灭蚊蝇等活动,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卫生条件,防治疾病传播。全国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包括1952年掀起的以反对美国细菌战为目的的爱国卫生运动,1958年掀起的以消灭老鼠、麻雀(后为臭虫)、苍蝇、蚊子为对象的“除四害”运动和1965年前后全国农村掀起的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造环境的“两管五改”运动。爱国卫生运动给人们创造了较为良好的卫生环境,铲除了疾病生存的土壤,更为重要的是促使人们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对抑制传染性疾病发挥了长期持久的作用。二是从内部增强广大群众抵御疾病的体魄。党和政府逐步把全民健身的理念融入百姓生活中,以增强人民体质为宗旨,大力推进人民体育事业,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1951年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行广播体操活动的通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广播体操节目,引导党政机关、工矿企业、中小学校定时做广播体操,出现领导带头、人人做操、天天坚持的热烈场面。1952年,毛泽东同志发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全国县级以上政府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各大厂矿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体育协会。此后,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工人体育运动会、全国少年体育运动会、全国运动会相继举办,全国、全省、全地区等规模不一、类别各异的体育运动会纷纷举办。在体育竞赛活动的推动下,各地区、各单位组织成立诸如球类、田径、游泳、武术等运动队,不同单位之间、同一单位内部之间经常举办体育竞赛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融入百姓生活之中。
其二,建立系统的制度体系。制度一旦形成,往往会对一个社会发生深远的影响。这一时期,我国建立了一套从防控到医疗,再到医保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卫生防疫体系。为掌握控制疾病的主动权,党和政府把卫生服务工作前移,建立卫生防疫体系,提前干预,力争把传染性疾病消灭在萌芽状态。逐步建立起各级卫生防疫站,铁路系统及大中型厂矿企业也建立卫生防疫站。各地还相继组建以防治鼠疫、黑热病、疟疾、血吸虫病、结核病、麻风病为目的的专业预防机构。各级医院、公社卫生院和大队卫生室也相应承担着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的任务,在疾病监测、预防和治疗等方面与上述机构密切合作,共同构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二是构建医疗服务体系。在城市,我国形成了市、区两级医院和街道门诊部(所)组成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很多行业主管部门和大中型工矿企业建有独立的综合性或专业性医院,构成了行业和企业的医疗服务体系。在农村,这一时期中国形成了以县医院为龙头、以公社卫生院为枢纽、以大队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到1980年,全国2000多个县建立一级综合医院2377个,全国5万多个农村人民公社拥有卫生院5.5万个,全国农村生产大队建起卫生所(医疗站)608431个。三是建立起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城市,通过公费医疗制度,向国家公职人员、伤残军人、高校学生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通过劳保医疗制度,向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在农村,中国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广大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和卫生预防。到20世纪70年代末,全国90%以上的生产大队办起合作医疗,覆盖了大约85%的农村人口。这些制度使中国绝大部分人口在发生疾病时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医疗保障,大大降低了疾病可能给每个家庭带来的风险。中国卫生防疫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使传染病有了可防可控可医的基础,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其三,选择低成本的治理路径。面对不断增长的人口与有限的医疗资源之间的矛盾,党和政府决定走一条节约成本、注重实效,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路子。一是在医疗队伍上,大力培育“赤脚医生”。中国农村人口占绝对比重,农村医疗状况好坏决定着卫生工作整体水平。为了解决农村医疗人才匮乏问题,一方面组织城市医疗人才下沉到农村。1965年6月,遵照毛泽东同志关于“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大批城市卫生人员到农村开展巡回医疗,深入农民家庭或田间地头为农民看病,并手把手辅导农村卫生人员,提高他们的医疗水平。到1975年底,全国城市和解放军医务人员陆续有110万人次到农村开展巡回医疗;十几万城市医务人员在农村安家落户。另一方面培养农村本土人才。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医疗人才缺乏问题,必须培训一支不走的医疗卫生队伍。为此,我国从农村医学世家或略懂医术的初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培养数以百万计的农村“赤脚医生”。到1975年,全国“赤脚医生”数量达150多万人,如果加上生产队的卫生员、接生员,总数达540多万人。他们没有正式编制,亦农亦医,在从事生产劳动的同时传播卫生知识,开展防病治病工作。二是在医疗方法上,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几千年来,中医药在与各类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的斗争中形成独特的理论体系,积累了宝贵的医疗经验,对现代传染病的防治具有重要价值。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单靠西药远远不能满足医疗需求的现状,为了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利用中草药价格低廉、易于获得的特点,在医疗方法上大量采用民间偏方、单方、验方,使中医在重大传染性疾病、地方病、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和治疗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广东、浙江、山东等省采用中医药治疗麻风病的做法得到卫生部肯定,要求各地“继续进行实验研究,广泛收集和应用各种行之有效的中医中药处方”,并且“注意观察疗效,总结经验,及时交流推广”;四川省使用中药材制成的“疟疾油膏”和“疟疾粉”,治疗效果明显。这些做法极大降低了医疗成本,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以最小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
其四,坚持公益性的目标定位。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明确医疗卫生事业属于“人民的福利事业”,医疗服务机构以救死扶伤为第一要务,以追求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是对医疗机构实行统收统支政策。医疗服务收费的多寡与医疗机构的发展、医务人员的工资福利没有直接关系。国家对医疗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收入统一上缴政府财政,所需支出(包括基建费和职工工资等)须通过政府财政预算获取。属于厂矿企业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收支,同样纳入所属管理机构或基层组织的核算体系。二是严控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国家对药品实行统购统销,统一定价,甚至通过补贴药厂,使药品价格维持一个较低水平;国家对医疗服务价格也实行严格控制,曾先后在1958年、1960年、1966年三次降低收费标准,医疗服务价格不足补偿成本价值,差额部分由各级财政或基层组织补贴。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医疗服务机构不以营利为考核标准,提供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成为共同追求的目标,充分保证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