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清“僵尸企业”有三大难点!全国政协常委葛红林开出“药方”

文 / 四川发布
2019-03-10 13:14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3月9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14位全国政协委员围绕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常委、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葛红林作大会发言时说,“僵尸企业”已成为我国新旧动能转换的痛点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难点,需强力督导、多管齐下,加快出清。

所谓“僵尸企业”,就是指丧失盈利能力、债务负担较重、靠不断“输血”而存活的企业。不仅国有企业有,民营企业也有,大多分布于产能过剩和环保欠账行业,成为我国新旧动能转换的痛点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难点。

专业“诊断”:处置僵尸企业有“三难”

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就明确要求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进展,但效果还不够理想。究其原因,葛红林认为解决“僵尸企业”有“三难”:

首先是利益割舍难。“僵尸企业”及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股东、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给处置“僵尸企业”带来阻力。

其次是土地处置难。“僵尸企业”留下的有效资产大多为价值不高的工业用地和国有划拨用地。虽然通过变性开发,升值部分可以用于弥补处置成本,但有的地方政府因为经济下行、财政困难无力收储,或者担心流拍增加地方债务。此外,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没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和能力,造成土地自我开发使用难。

最后是职工安置难。民企“僵尸企业”人员可以按照市场化方式安置,但国企“僵尸企业”职工转换身份成本高,企业难以筹措,加之处置过程中地方政府“少裁员、保稳定”的要求,企业领导普遍有畏难情绪,实施难度较大,有的能拖则拖。

破解“药方”看这里:四点建议快速出清

以上“三难”,是当前“僵尸企业”无法快速出清的主要障碍,急需清除。为此,葛红林在大会发言中提出四个破解“药方”:

一是国务院成立“僵尸企业”处置督导组。国务院授权工信部或国务院国资委,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成立“僵尸企业”处置督导组,针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加强督导检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二是支持地方政府设立“僵尸企业”土地收储专项基金。支持省、市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僵尸企业”的土地收储,专款专用,不纳入地方政府的负债率考核。

三是全国社保基金给予“僵尸企业”职工安置经费支持。社保基金可按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同等比例,给予补充资金支持,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对社保缴费的减免力度。在 “僵尸企业”处置期间,可给予单位社保缴费50%的减免;完成员工安置和再就业的,全额返还上一年度失业保险缴费。

重要“药引”有哪些?这几句话是关键

葛红林有多年地方行政主官及大型央企负责人的经历,针对如何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当然有着经验丰富,看看他在发言中的提出的解题“良药”中的关键“药引”。

确保工作不拖拉、不走样。

建议国务院授权工信部或国务院国资委,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成立“僵尸企业”处置督导组,针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加强督导检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不拖拉、不走样。

“家丑外扬”、“难言之隐”、“输血续命”

“家丑外扬”──有的上市公司担心处置所属“僵尸企业”会带来一次性的巨大减值损失,“家丑外扬”会影响企业的形象,造成资信下降,融资成本提高;

“难言之隐”──有的“僵尸企业”曾是地方GDP的支柱,特别是用电大户,关停不仅将影响地方工业增加值,而且还会降低用电指数,拖累地方GDP,“难言之隐”导致一些地方缺乏积极性;

“输血续命”──有的金融机构为了避免“僵尸企业”的贷款记为坏账,怕被问责追究,联手企业能拖则拖,“输血续命”维持僵而不死。

“僵尸企业”企业职工是做出过贡献的

“僵尸企业”是历史形成的,企业职工是做出过贡献的,社保基金可按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同等比例,给予补充资金支持,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