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国务院叫停“健身房刷医保卡”
南都讯 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此前,不少地方开始尝试的去健身房健身刷医保卡的做法,或将不再可行。国务院办公厅28日下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叫停了普通参保者去健身房健身刷医保卡的做法。
《意见》指出,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基本医保重点保障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基本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公开报道显示,此前,山东、江苏、重庆不少地方都曾尝试,在医保基金结余比较多的地区,开展医保卡用于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试点。
深圳、中山等广东城市也有此打算。据《南方日报》报道,为带动中低收入群体的体育消费,深圳拟探索实施医保卡余额用于体育健身消费政策,推进健康管理关口前移。这是2016年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体育产业发展情况专项报告”中提出的。
不过,叫停“健身房刷医保卡”在今年4月就已有征兆。有媒体报道,从2017年起,苏州停止办理苏州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阳光健身卡业务。
2006年,苏州曾在国内首创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健身功能。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可自愿划转一部分资金到健身专用账户,用于健身场馆锻炼健身。
据了解,苏州当初推出此项服务的初衷,是引导那些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大量结余的参保人健身锻炼、增强体质。
十多年来,苏州已有6.5万人申领“阳光健身卡”,定点健身场馆也从当初的47家拓展到如今的99家。2016年苏州医保基金划转金额2984.55万元,消费金额2404万元。
后来不少地方,为了解决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沉淀的问题,也陆续出台了类似的措施。除了可以用医保支付健身费用,一些地方规定,还可以用医保资金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不过,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医保基金可以支付的范围包括符合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医保基金只能用于支付治疗和看病费用。